更新時間:2024-05-25 10:12:51作者:佚名
2.因違反黨紀、政紀受到處分,尚未服滿刑期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有結論的人員。
3.有學術不端行為或職業道德問題者。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5.在各類招錄考試中,有考試作弊行為,并被主管機關發現者。
6.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7.法律、??法規規定不準擔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治療
實行事業單位編制制度,享受國家和黑龍江省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
博士人才按照《哈爾濱金融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修訂)》(哈財發[2022]96號)給予職業安置,獲得安家費及人才補貼、科研啟動經費以及相應的人才福利等。學校為住房困難人員提供周轉住房。
五、招聘程序
1. 注冊
1. 報名僅限線上郵箱,不接受其他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
2.申請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并將以下材料電子版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報名郵箱(郵件主題需注明“姓名+工號+專業+碩/博”)
(1)哈爾濱財經大學考生報名表(附件2)。
(2)哈爾濱金融學院申請人信息表(附件3)。
(3)《哈爾濱財經大學申請者思想政治評估表》(加蓋公章掃描件)(附件4)。
(4)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5)本科、碩士、博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位電子登記備案表(應屆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網上核查報告),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證明。
(6)科研成果材料。SCI、CSSCI等收錄論文需提供檢索證明。科研項目需提供立項通知及個人參與排名的相關證明材料。
(7)黨員身份證明(擔任職務須具備中共黨員身份的,需提供)。
(8)職稱證書原件。
(9)工作經驗證明:如該職位要求工作經驗,申請人須提供勞動合同、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等。
(10)應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資格審查
報名完成后,學校將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電話或郵件等方式向申請者反饋審查結果。
3.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2024年3月2日,具體通知將在哈爾濱財經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及“人才招聘”欄目()同步發布,請及時關注!現場確認所需材料與報名時提交的材料一致,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現場確認后,各類證件、證明、證書、業績材料等原件退還應聘人員本人;報名表、思想政治鑒定表等復印件原件留存備查。
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量之比不得低于3:1,達不到規定報名比例的,減少招聘崗位數量或取消該崗位,崗位調整方案將在學院官網公布。
4. 審查
候選人須參加筆試和面試。
筆試將于2024年3月9日舉行。
面試時間為2024年3月16日。
具體通知將在哈爾濱金融學院官網公告欄和“人才招聘”欄目()同步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1、筆試。由學校組織。筆試為閉卷考試,采用百分比計分制,主要考核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人選。如出現面試人數相等的情況,相應擴大面試人數;如達不到比例,經學校研究決定可適當減少面試人數。面試人選名單將在不少于3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
凡根據相關規定(如《選聘高校畢業生進村服務計劃》《三支一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專項崗位計劃》《鄉村大學生計劃》等)符合筆試加分要求的2024年哈爾濱金融學院分數線,應在填寫報名信息時如實填寫加分項目,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現場確認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具體提交材料見附件5)。
2.面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專任教師崗位采用試講、答辯、綜合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學質量、專業知識、科研創新能力、教學技能等。其他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關系能力、自我認知能力、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等。
面試總分為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試總分低于60分或面試評委人數三分之一以上(含)打分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視為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3. 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以百分比計算,總成績按比例折算后匯總,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試總成績將于學校網站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格檢查與考核
1、學校將對所有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等,并審查人事檔案,審查其報考資格。
3.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錄用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用。
(六)公示與聘任
學校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等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六、相關說明
1.新進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相關招聘手續的,其招聘資格被取消。
(二)新錄用人員正式辦理報到手續時,須提供學士、碩士、博士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按時移交人事檔案,否則不予錄用。
(三)回國留學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時,須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證明及個人人事檔案2024年哈爾濱金融學院分數線,否則不予錄用。
(四)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為1年),試用期滿,經試用期滿,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經試用期滿,予以辭退。實行“師德一票否決”,試用期內違反師德的,予以辭退。
(五)對在公示期間、考核期間、試用期間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規定和錄取原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錄用資格。
(六)應聘人員不得報考經報考后存在回避關系的職位。與學校教職工有婚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哈爾濱金融學院應聘人員信息統計表》(附件3);與應聘人員存在上述關系,以及其他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關系的學校工作人員,應在相關工作中主動提出并回避。
(七)新錄用人員必須服從學校對本崗位的安排和調整,在相應崗位上工作滿一個學期后,方可調動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