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3 08:06:05作者:佚名
第三十三條 初審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時間超過3小時或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將于12月25日舉行(開始時間為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得超過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未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不予承認。
第三十四條 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思想政治理論課、外語、商科一、商科二四個單元測試科目,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三十五條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等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思想政治理論課、外語、綜合專業基礎三個單元考試科目。 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體育、應用心理學、博物館、藥學、中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公共衛生、護理、醫療技術、針灸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有三個單元考試科目2024年法學碩士考研,即思想政治理論、外語、專業基礎。 總體而言,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會計學、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審計等專業學位研究生初試設有綜合管理能力和外語兩個單元考試科目。 滿分分別為200分和100分。
第三十六條 研究生入學考試全國統一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課、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 專業基礎、心理學專業基礎、歷史學專業基礎、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數學(農學)、化學(農學)、植物生理生化、動物生理生化、計算機科學專業基礎、管理綜合能力、法律碩士專業基礎(非法學)、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學)、法律碩士專業基礎(法學)、法律碩士綜合(法學)、經濟綜合能力、教育綜合。 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心理學專業基礎、歷史學專業基礎、數學(農學)、化學(農學)、植物生理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與生物化學、計算機科學專業基礎、綜合經濟能力、教育綜合等科目由招生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自主選擇。
醫學學位研究生商科預科課程科目由招生單位根據一級學科自主提出。 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可以采用統一的臨床醫學綜合能力科目2024年法學碩士考研,也可以由招生單位自主提出。
第三十七條 招生單位必須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確定考試科目和使用相關試題。
第三十八條 初試采取筆試形式。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與管理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語
12月24日上午一班商務艙
12月24日下午商務課2
12月25日上午商務課2(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12月25日考試的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具體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相關要求由申請中心和招生單位另行公告。
第三十九條 初試的組織和考試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和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實施。
第四十條 單獨考試必須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組織。
第四十一條 考生因試卷錯誤、遺失、郵寄失敗等非本人原因無法正常參加考試的,可以補考。
補考程序如下:招生單位注明初審并批準補考的考生姓名、報考單位、補考科目及補考理由向上檢查。 報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批準后,按規定時間安排或協商相關報名點。 補考將在內部組織。
各補考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補充考試的題目格式和難度應當與原考試一致。
補考一般安排在考試后1個月內,具體時間由相關招生單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