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1 09:09:50作者:佚名
一、工作原理
1、信息公開、陽光招生。 確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候選人合法權益。 切實加強流程管理,嚴格執行招生紀律,提高法紀意識,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公平、規范、透明。
2、綜合評價、科學選拔。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流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成績是研究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需要,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核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創新精神的考核。
3、加強監管,嚴格規范。 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復試錄取過程無漏洞、程序無瑕疵,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4.優化生源結構,寧少勿多。 按照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的招生選拔方案。
二、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復試招生辦法的制定、復試過程的監督、審查擬錄取名單。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檢查組。 檢查組由紀委、監察員辦公室、研究生院相關人員組成。 負責受理舉報并安排檢查人員對學院復試組織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加強對重要環節和關鍵崗位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管”。
3、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發事件應急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4.研究生院統一管理學校研究生考試和招生工作,統一審核學校復試調整和錄取操作規程,統一發布調整信息,統一監督檢查,統一審核復試調整和錄取清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5、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 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擔任組長,分管研究生培養的副院長、副書記為主要成員,包括多名相關領域的專家(一般具有副教授或副教授職稱)。多于)。 他們負責制定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細則》并組織實施; 審查學院的擬錄取名單。
6、各學院根據招生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組,由相關領域專家5人以上組成。 復審前,學院將隨機抽取5名專家組成復審組,參加復審。 復試專家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復試工作。
三、復審實施辦法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院組織,各學院具體實施。 考生報名信息采取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的方式,錄取階段不得修改。 自愿報考我校并通過我校相應學科(專業)分數線的考生,可根據我校網上公布的復試名單和復試通知參加復試。 我校將不再單獨發送復試通知。
1. 付款方式
2024年我校收取復試費100元/生。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應盡快按要求繳納費用。 未完成繳費的,將不能參加復試。
2、資格審查。 需要準備以下材料供審核,并由各學院審核:
①《湖北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生思想政治表現考核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蓋章);
②本人二代身份證及準考證原件;
③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有學生證、自學本科畢業生須持有省級自學畢業證書、網絡教育本科畢業生須持有學校畢業證書); 在線學籍驗證報告(應屆畢業生),或學歷證書或學歷認證報告電子登記表(往屆畢業生);
④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備案單位公章);
⑤《湖北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信息表》(附件2);
申請“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碩士學位招生項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入伍批準函》和《退役現役證明》。 沒有這兩個證明的,不予納入專項計劃。
注: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復試或者錄取資格。 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各學院要嚴格審核考生資格和身份,在線審核學籍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國內學歷通過教育部學歷信息網審核,國外學歷通過留學生服務中心網站審核。 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不再進行復試。
3.加分項。 具有“加分項”的考生應于3月30日前提交相應證明材料,我校研究生院通過教育部加分數據庫進行核實。 合格后,即可參加復試。 其中包括: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海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海外支教”等。 “進村務工”期滿并通過“臨時聘任”等項目考試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并退伍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在初試總分基礎上加分10分,符合一定條件的同等優先錄取。
(二)復試計劃
1.復試詳情。 為保證復試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范,保證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各學院應制定《復試招生工作細則》。研究生招生辦法》(以下簡稱《細則》)根據本方案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 )。 《細則》包括:各學科(或招生領域)的復試分數線、復試時間、復試內容、形式、程序、要求、錄取規則等。 各學院的《詳情》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將在復試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2、復測比例。 對生源充足的專業,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量和差異比例不低于120%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差異復試。 各學院須提前在網上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3、復試時間。 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確定。 具體請參見各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志愿考生一般應在4月8日前完成復試錄取,轉學考生應在4月28日前完成復試。
4.結果公布。 復試結束后,各學院應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復試和綜合評價結果。
5、同一專業在不同學院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學院、專業招生計劃,按照綜合評價成績排名,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六、離退休大學生專科考生復試選拔規則:專科考生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差值確定復試名單比例不低于120%,并對差異進行復審。 (具體通知及名單請參見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專科考生初試折算成績=(初試成績/所申請學科全國一區成績)×100。
退役軍人軍人專項計劃考生錄取規則:按照招生計劃,按照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 排名不區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也不區分專業。
專科考生綜合評價分數=(初試分數/所申請學科全國一區分數)×100×60%+復試分數×40%
七、我校2024年碩士招生復試不接受專項復試。
(三)復試形式
優先復試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形式,調整復試可以采取現場復試或網上遠程復試形式。 具體形式以招生學院公布的復試細則為準。 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原則上采用同一復試方式。 對確需采取混合復試方式的專業,各單位要統籌安排2024年大專生考研究生,保證不同復試方式的考試流程、導師組構成、選拔標準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線上復試原則上必須統一復試平臺,采用雙攝像頭,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作弊水平,并通過ChatGPT等人工智能技術采取有效的防作弊措施。可以提前研究一下。 復試期間,校外考生可憑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從學校東門進入學校。 考試前要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身份證件識別)和“四比對”(報考資料庫、學籍信息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數據比對)等措施,強化身份識別。對考生特別是申請特殊項目、申請加分等的考生進行審查,采取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等方式,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不得泄露或者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發布復試試題內容及其他相關信息。 考試過程中要堅持和進一步完善“三隨機”(隨機抽取考生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構成、隨機抽取復試題)等管理辦法,對復試過程進行監督應加強保障公平正義。
(四)復試內容
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按學院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復試(若為遠程在線復試,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在線復試平臺,參加復試)。 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再進行復審。 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具體復試內容包括:
1、思想道德考核:復試組對考生進行面談,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狀況,采取“函授”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復審組必須對面試過程進行詳細記錄(包括錄像、錄音),并當場作出評分(通過或不通過)。 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綜合面試。 包括科研能力、專業能力、心理素質、綜合素質等測試。 每位候選人的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復試組須詳細記錄面試過程(包括錄像、錄音),并當場點評并打分,總分為100分。
3、專業能力測試。 線下復試形式,招生學校按照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自行提出命題、組織考試、評分試卷。 考試時間為2-3小時,滿分100分。
復試自薦工作必須參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薦工作指南》的相關要求進行,確保科學、規范、安全。
遠程在線復試中,職業能力測試有兩種形式。 一、招生學院按照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要求自行組織命題、網絡考試、閱卷,滿分100分。 試題內容以開放式題為主,重點考察考生的綜合知識、創新思維和學術能力。 二、根據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招生學院在綜合面試后從考生中隨機抽取相關專業問題,并在規定時間內作答。 考官將對職業能力測試進行單獨評分。 專業能力考試的具體形式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靈活選擇,但同一學科必須選擇相同的考試形式。
4.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外語聽說能力考試由各培訓學院組織實施。 由不少于3名教師組成的復試小組根據《湖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外語聽力及聽力能力評價表》的相關指標對考生進行評價2024年大專生考研究生,總分為100分。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不少于6分鐘。 試題由考生隨機選擇。
5、公共管理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時組織實施,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可以參加附加考試。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含畢業兩年以上的大學生和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還須按照招生簡章的要求額外選修兩門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并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現場復試的附加考試采取筆試形式; 遠程在線復試中的加試采取筆試或綜合能力面試后,考官隨機提出加試題或考生隨機選擇與需要加試科目相關的問題的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作答。 滿分100分,考官單獨對附加測試部分進行評分。 試題難度參考本科課程大綱。 同等學歷考生的附加考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附加考試科目成績達60分者,不予錄取。
具有同等學歷的報考法律(非法律)、公共管理專業的考生無需參加額外考試。
7. 最低要求。 復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錄取。
八、非法考生的處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可以根據要求對考生的初試和復試試卷進行核對。 考生在報名、初審、復試過程中違反規定的,由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復試綜合評價分數的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綜合面試(a%)+專業能力測試(b%)+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00-ab%)。
2、考生綜合評價分數計算方法(按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均為百分制):
考生總分=(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初試滿分為500分);
考生綜合評價分數=(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注:分數計算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兩位。 根據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初試總成績相同的,按政治、外語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如果政治、外語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商科一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3、各學院也可根據各學科特點,自行制定復試分數線和分數線,參照本辦法,并符合《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 《研究生招生辦法》(教發[2006]4號)考生綜合評價分數的計算方法,詳見各學院復試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