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2 14:12:53作者:佚名
1.實行并行志愿備案的省份(江蘇、安徽、湖北、湖南):文化成績需滿足學生所在省(自治區、市)相應的招生控制分數要求。 對進入備案的候選人,根據備案綜合成績優先,擇優錄取。 錄取依據原則。
2.不實行平行志愿備案的省份(河北、河南、福建):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市)同一學科一批普通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的75%學生所在地(招生計劃不區分文理科的省份2024年湖南第一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2024年湖南第一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以文科招生控制分數中分數較高的四舍五入為最接近的整數)。 合并批次省份,本科批次招生控制分數以獨立招生控制分數為準。 錄取分數線根據綜合成績統一劃定。 綜合成績=專業省統一考試成績+文化成績。 錄取將遵循綜合素質優先、志愿服務的原則。
3、同分排序原則: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專業省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美術的錄取規則以學校考試成績為依據
1、體檢符合標準,學校專業考試成績(及格線為461分)和省統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第一批普通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學生所在省(自治區、市)(取文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較高分數四舍五入為整數)。 合并批次和高考改革省份,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獨立錄取控制分數線或分段線為準。
2、上海、浙江省考生選科不限。
3.招生方式:第一志愿向我校申請,文理科并舉。 錄取分數統一根據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專業學校考試成績×40%+文化成績×60%)×2。文化成績和專業學校考試成績滿分為750分。錄取按照優先錄取的原則綜合分數并遵循愿望原則。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專業學校考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