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24 11:05:23作者:佚名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自2023年1月1日起,對202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就業)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
二、調整方法及標準
配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每名退休人員每月增加42元。
吊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月增加1.3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山西發布退休人員養老金細則,按1年計算)。 繳費期限不足10年的,按10年計算。 基礎養老金在基礎養老金水平的基礎上提高1.2%。
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保[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其養老金水平包括單位發放的與本單位同類人員相當的退休生活補貼。機構。
傾斜調整
在配額調整和聯動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一)2022年12月31日之前70周歲以上75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收30元; 2022年12月31日前75周歲以上8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收30元。 加收31元; 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收32元。
(二)第一類困難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元。 對困難偏遠地區第二類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收11元。
(三)本次調整后企業離退休干部月基本養老金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予以補充。
3、資金渠道及分配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不足部分由同級政府負責。 安排資金并確保支付到位。 同時,按照參保人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本養老金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扣除。 當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所有費用將從總體基金中扣除。 分支。 未納入養老保險統籌規劃的山西發布退休人員養老金細則,按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認真貫徹落實。 要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7月31日前按時足額向退休人員發放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得拖欠。 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報告。
記者包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