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6-15 21:10:03作者:佚名
華夏招生在線經過全面咨詢了解剖析學習了如下招生信息供您參考并選擇報名自己理想的專業!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教育廳《2016年度寧夏自治區高等職業高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方案(試行)》(內教高字〔2015〕107號)等有關文件,科學、合理、有效地選拔綜合素養高,具備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的普通大學結業生和對口中職優秀結業生,建立“文化素養+職業技能”的考試方式。特起草寧夏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校2019年單獨招生方案。單獨招生是高等高校自主選拔人才模式,投檔的考生與統一會考投檔的考生完全相似。
一、招生原則
1、公平公平原則:嚴苛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招生新政,依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嚴苛按程序施行“陽光招生”。
2、能力為本原則:堅持高等小學選拔人才的“能力傾向”,在考評考生文化知識的基礎上,突出實際操作能力,同等分數,實際操作能力分數高者優先投檔。
3、擇優投檔原則:嚴苛根據考試成績,參考中學階段學業成績和綜合素養評價結果,綜合評價,擇優投檔。
二、報名條件
符合國家及自治區相關新政規定內蒙古職高分數線,具有以下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參考。
1、考生應當是出席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中學統一招生考試報考的普通中學工科、理科考生,中職考生(高中、中專、技校):計算機類、機電類、美工設計類、財會類、農學類、汽駕類。
2、高中階段綜合素養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職結業成績)在“合格”及以上。
三、報名方法、時間及留意事項
1、報名形式:登陸網址(寧夏招生考試信息網)報考。
2、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6日。
3、注意事項:
(1)依照內發改費函〔2014〕122號文件,考生需上寧夏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校官網()收取報考費200元/人;如考生主動舍棄考試,不予退票。
(2)我院是否出席第二次網上征集志愿,視計劃完成狀況而定。屆時將在我院官網公布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
四、考試
(一)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19年1月12日(禮拜六),晚上文化基礎知識檢測,晚上職業技能檢測,詳細安排參看準考證。
2、考試地點:在大連市、赤峰市、巴彥淖爾市設考點。考生可選擇任一考點出席考試,考場安排參看準考證。
3、網上交費及復印準考證時間:
報名我院考生需登陸寧夏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校官網()點擊“2019年單獨招生”飄窗,收取報考費及復印準考證,交費成功后就能復印準考證。
收取報考費時間:2018年12月28日-2018年12月31日,每周8:30-22:30。
復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1月6日-2019年1月11日,每周8:30-22:30。
4、評價方法
嚴苛執行寧夏自治區推進考試招生體制變革推行方案,推行“文化素養+職業技能”評價方法。
(二)技能人才免試條件
中等職業學院(大專、中專、技校)應屆結業生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免綜合檢測和技能檢測,初審合格后直接入學,踏入對口專業就讀。
1、獲得教育部承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高校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大獎者。
2、獲得自治區教育廳承辦或聯辦的全區職業高校技能比賽金獎及以上大獎者。
3、往屆結業生中,現在在職在崗具備初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省級及其以上人民政府追授的勞動模范榮譽頭銜者。
(三)技能人才加分條件
(1)榮獲自治區教育廳承辦或聯辦的全區職業高校技能競賽二等獎者加50分。
(2)榮獲自治區教育廳承辦或聯辦的全區職業高校技能競賽三等獎者加30分。
(3)經個人申請和我院檢測,在計算機、軟件、電子、數字媒體等方面具備特長的考生加20分。
(4)經個人申請和我院檢測,在網球方面具備特長的考生加20分。
(5)在服役其間榮記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陸軍(含)以上單位追授榮譽頭銜的退役軍官考生加50分。
以上考生須在2019年1月5近日聯系我院招就處楊同學,并將證書原件傳真到(0471-4909810),由學校初審通過后可免試入學或加分。
五、錄取
1、根據招生計劃與考試成績,劃定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
2、嚴格依照專業志愿清投檔原則投檔。
六、其他
1、擬投檔名單及考生成績通過寧夏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
2、單獨招生考試投檔的新生,與統一會考投檔的新生待遇完全相似。
3、考生復查及其它相關信息統一選用寧夏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信息。
4、未投檔的考生及未通過寧夏自治區考試中心初審的考生可繼續出席2019年全省統一中考。
七、紀檢監督
1、所有工作人員自覺接受學校紀檢監督,如有違法按相關規定嚴厲處理。
2、在單獨招生考試中發覺非法考生,按相關規定處理,考生的非法狀況將上報內蒙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職高分數線,計入中考誠信檔案。
電話:-49098380471-4909840
八、新生注冊和檢查
1、學院單獨招生投檔的考生,須在投檔通告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考,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徇私假賬、弄虛造假等行為的,取消考生被投檔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