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3 20:59:34作者:佚名
4. 重考費用
繳費標準:按天津市有關規定,復試費用為每人90元。
繳費方式:復試費用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在我校財務部網上繳費平臺繳納。繳費網站:。首選復試繳費時間:即日起至資格復審結束。特別提醒:各位考生需先在報名系統注冊后登錄繳費。繳費后如考生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已繳費的復試費用不予退還。如考生在調整階段需要再次參加我校復試,則無需再次繳費。
八、復審內容及結果
1. 復試內容
復試共設外語聽說、專業素質與能力考核、實踐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素質考核五部分。其中,專業素質與能力考核以筆試形式進行,考核內容按照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2024年碩士學位復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設置。
(1)筆試:考試科目為《電路理論》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考生可選擇其中一門科目進行考試,考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為100分。
具有同等學歷要求的考生(包括高職高專畢業生、國家認可本科畢業生)、成人教育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網絡教育考生,須至少選修兩門與初試科目不同的本科專業核心課程(C語言程序設計、電子技術基礎),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2)實踐能力考核:考核考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為20分。實踐能力考核分為兩部分,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和特長選擇部分進行考核。
電子實踐能力測試組(20分鐘):主要考核操作使用各類電子儀器(示波器、信號發生器、數字萬用表等)和電子元器件(電阻、電容、面包板、杜邦線等)的能力;連接、調試基本模擬電路及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分析電路的能力。
軟件編程能力測試組(60分鐘):根據問題描述畫出程序流程圖,在計算機上用C語言編寫完整程序,運行后得到正確的結果。
(3)面試(滿分60分):
① 外語口語(最高10分):考官隨機提問,考生用英語回答。
②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滿分5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考生對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專業領域所具有的潛能、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其中專業理論知識設置電子技術基礎(含模擬電子技術、數字電子技術)、通信原理、信號與系統、半導體物理、半導體器件與集成電路等5個題庫,考生可選擇2個與初試科目不重復的題庫,從每個題庫中抽取2道題目當場作答。
③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結果不以具體分數體現,而是以“合格”或“不合格”來體現英語作文,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約為20分鐘,具體時間可由復試專家組根據面試情況適當調整。
2. 重測結果
重考成績采用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不及格。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0.2+實踐成績+面試成績
九、體格檢查
報到后,擬錄取考生將根據我校相關安排進行統一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并參考《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關于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03]3號)的通知》。
10.考生復試紀律及要求
學院將對各專業(領域)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學院認為必要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可對相關考生進行復試。
碩士研究生復試為全國性考試,復試過程、內容、圖像、聲音等均屬保密性質延邊大學2024錄取分數線,參加復試的考生不得對復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紀守法、誠實參加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紙鲆巹t及考生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在我校復試結束前不得泄露、傳播復試試題內容及其他相關信息。對研究生考試期間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
11.調整管理
1. 轉讓的基本條件
1.初審成績(含加分)達到第一區第一志愿專業全國初審成績基本要求,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2.預考專業課程須屬于電子信息類,預考全國統一科目與轉專業全國統一科目相同。
3. 只接受外語為英語的考生。
4.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如轉出本護理專業,其初始考試成績須達到一區相應護理專業學科類別全國初始考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報考非護理專業的考生如轉入護理專業,其初始考試成績須達到一區相應非護理專業學科類別全國初始考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申請轉入普通計劃的考生,其初試成績須達到一區相關專業學科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6.申請“少數民族高層次重點人才計劃”的人員不得轉入本計劃外錄取,未申請的人員不得轉入本計劃錄取。
7.非全日制專業只接受求職者轉學。
(二)調整要求
1.所有轉學考生(包括其他單位轉學、單位內部轉學、退役大學生專升本與普通轉學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整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整系統”)辦理,調整工作由單位招生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2、調整系統開放時間和調整申請鎖定時間由我校統一制定,每次調整系統開放時間不會少于12小時,考生調整申請鎖定時間不超過24小時。
3.調整系統開放前,開放時間及時長將提前在學院官網公布。
4.學院應根據學科專業特點,提前制定本單位轉學工作辦法,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備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誰選拔、誰負責、誰講解”的原則,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嚴禁隨意界定轉學復試人選范圍,不得以考生第一志愿申請單位、畢業學校、提交轉學申請的先后順序等非學術標準作為選拔條件。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區、學校級別類別等非學術標準限定轉學來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轉學條件。
5.各有關學院負責對插班生選拔工作進行說明,學院應及時解答插班生的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6.考生應密切關注轉學服務系統中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復試通知、錄取通知確認等操作。
7.首批插班生復試結束后,對仍有空缺的專業將繼續進行調整,考生須及時關注插班服務系統中的空缺專業情況和學院網站通知。
8、第一志愿考生未達到我校復試成績要求或未通過我校復試的,可自由選擇轉入其他招生單位參加復試。
(三)調整程序
申請轉學的考生憑本人用戶名和密碼進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眾號:、教育網:)“研究生招生轉學系統”,按照我院公布的生源富余缺口信息和轉學服務系統流程提交轉學申請。學院將及時審核考生信息,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時確認??忌盏綇驮囃ㄖ蠓娇蓞⒓訌驮嚒N以簭驮嚪绞綖楝F場復試。
12. 招生管理
1.規劃管理
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工作按照“按需招生、綜合考核、擇優錄取、不達標不錄取”的原則進行。根據各專業復試合格考生具體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集體審議批準,部分專業招生計劃可能進行調整。
(二)錄取總成績計算:第一題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為60%,第二題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為40%,總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
初試總成績為500分的專業延邊大學2024錄取分數線,錄取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首考成績÷5)×60%+重考成績×40%
3. 入學規則
每個專業第一志愿考生與插班考生分開排序,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插班考生次之。插班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序錄取。同一專業若有不同學習形式(全日制、兼讀制)的,則按全日制、兼讀制計劃排序錄取。
考生按總成績優先錄取,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優先錄取。如上述考生復試成績仍相同,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并形成對上述考生排序的書面意見,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
復試結束后,學院將匯總復試結果,確定錄取人選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審核確定的錄取人選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將在學院官網公示10個工作日。參加特殊項目、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信息將在公布人選名單時予以說明。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說明變動情況,并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同時公布咨詢、申訴渠道,保持相關渠道暢通。
(四)不予錄取或者取消錄取資格的情形
1、復試未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2.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錄取階段不再修改,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查的考生,不予納入公示或上報錄取人選名單。
3、重考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4. 同等學歷要求的考生所修附加課程成績不計入重考成績,附加課程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未經學院公布錄取名單的考生,不予錄取。
7.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和預計畢業的自學考試、網絡教育本科生,如在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外國學位證書》,不具備入學資格。
(五)考生一旦“確認錄取”,即視為同意我校錄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錄取資格。
(六)我校原則上招收在職、有定向就業條件的非全日制碩士生。有定向就業條件的碩士生按定向協議就業,入學前須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后派遣到定向單位就業。定向生在校期間人事檔案、工資關系、戶籍等均保留在原單位。全日制非定向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相互選擇的方式就業,由學校和天津市畢業生就業部門負責辦理推薦、就業派遣等相關手續。非定向生在校期間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一次審核。審核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認定為不合格,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13. 監督
院校咨詢電話:
學院督導電話:
辦公地址:電子信息工程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4B302室
學院網站:
研究生院網站:
14.附則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天津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辦法》有關要求執行。
天津工業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2024 年 3 月 27 日
附件1.報考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現考核表.doc
附件2.復審誠信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