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4 07:02:36作者:佚名
一、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是副廳級事業單位,由廣東省教育廳管理。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承擔。
二、廣東省高職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廣東省招生辦)是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 負責全省學生到全國各高校的注冊、考試和錄取工作。 此外,還負責全省學生向全國范圍內的碩士生和中專學生的申請。
擴展信息:
主要職責:
1、擬訂高等教育、中專招生考試具體招生計劃和自學考試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負責高等教育、中專招生考試的報名、命題、考試、閱卷工作。中學,以及高考和其他中學統一考試。 、招生組織工作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負責全省自學考試報名、命題、考試、閱卷、報名考試的組織管理。
2、受托承擔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港澳臺及華僑生聯合招生計劃的具體制定、報名、審核、評分和錄取工作; 承擔計算機水平考試、大學英語水平考試等各類教育工作。 能力考試的命題、考試、評分工作。
3、負責全省各類教育統一考試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件開發、系統運行和維護; 開展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負責考試統計工作; 負責高考普通試題及研究工作的組織管理; 承擔全省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咨詢和服務工作。
參考:百度百科-廣東省教育考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