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2 10:05:26作者:佚名
我收到你的《關于解決醫學人才短缺和加強公共衛生人才培養的建議》。 根據我會工作職責,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從政策層面規范醫療人才培養和供給
(一)開展醫學教育改革頂層設計。 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醫教協作進一步促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以下簡稱《意見》) ),著力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全面優化人才隊伍。 提出培育結構、強化醫教協作宏觀管理、促進人才培養與使用緊密結合等多項重要改革措施。 2018年,我委與教育部聯合下發了《關于成立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學教育協作工作組的通知》(教高廳[2018]29號)。 1)建立健全兩部委醫療、教育教育協作機制。 一、推動工作落實。
(二)實行“按需招聘”。 我委委托國家醫學教育發展研究中心開展按需招聘課題研究,對我國醫生供需情況、臨床醫學教育規模與結構(本科層次)、一些省份的醫生供需和醫學教育情況以及相關國際經驗。 研究對2020年至2035年臨床醫師需求進行預測,提出了完善我國按需招聘醫學教育的多項政策建議,形成了《基于需求招聘推進臨床醫學本科教育的研究》基于醫療健康行業人才需求的《教育部報告》為指導地方政府和高校培養醫學人才提供參考。
(三)配合教育部推動醫學教育。 一是加強醫教協作,配合教育部貫徹落實國辦關于“按照按需招生的原則”合理確定醫學專業招生結構和規模的政策。 二是協調教育部建立兩部委聯合審批機制,以行業需求為導向,嚴格醫學教育準入門檻。 三是加強高校教育質量評價認證,把醫師資格考試通過率作為評價高校醫學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內容。
2.關于提高緊缺崗位吸引力
(一)逐步改善實習環境。 1999年5月,我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保護醫師合法權益。 同時,還明確表彰和獎勵在醫療、預防、保健等方面做出貢獻的醫師。 近年來,我委持續開展衛生系統先進典型宣傳,大力宣傳基層醫務人員的感人事跡。
(二)立法保障醫務人員權益。 我委高度重視保護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積極配合立法部門將相關內容寫入法律條文。 其中,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基本醫療衛生促進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執業醫師查詢,公民接受醫療衛生服務時,必須遵守診療制度和醫療衛生服務秩序,尊重醫療衛生人員。
(三)改革醫療制度評價體系。 我委編制的《全國衛生計生人才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必須補齊短板,加強基層衛生計生人才建設。 具體措施包括人才工程適當向基層和貧困地區傾斜,加快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基層簽約服務模式和制度等。 2015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堅持分級分類,體現基層衛生工作的實際性、專業性。 特色,要堅持重水平、重質量、重業績的導向,充分發揮職稱的工作導向作用,不得將職稱論文、外文等作為“硬杠桿” 》用于申請職稱。 同時強調,考核指標要“腳踏實地”,要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立足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分級診療要求。和治療。 各級醫療機構衛生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考核標準應有所不同,重點加強常見病種的考核。 對常見病診治、護理康復以及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進行考核評價,做到“按事評價”。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加大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相關部門的協調和推動力度,進一步加快完善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薪酬體系,增強對企業的吸引力。 ——需求專業崗位,吸引更多人才選擇需求專業。
三、關于加強公共衛生人才培養
(一)加強公共衛生綜合防控人才培養。 將預防醫學專業納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業目錄,鼓勵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探索公共衛生醫師綜合培養模式。 選擇55個預防醫學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業基地。 2018年,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13個省(區、市)開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方案》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大綱(試行)》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標準(試行)》指導各地選拔17個培訓基地,共招聘培訓公共衛生醫師248名,重點培養防治型綜合公共衛生人才。
(二)優化資源滿足基層需求,推進衛生應急學科建設。 2018年,財政部統籌整合培訓項目,新增設立緊缺專業人才培訓項目和縣鄉衛生人員能力提升培訓項目,提高各類急需專業人才整體素質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積極配合教育部門,鼓勵和支持高校開展衛生應急相關學科教育。 目前,我國有14所高校開展應急醫療救援相關學科的學歷教育。 同濟大學、徐州醫學院、暨南大學等院校相繼開展災害醫學、急診醫學專業教育; 濰坊醫學院設立公共衛生危機管理博士點; 南方醫科大學成立“應急公共衛生創新人才培養實驗區”,天津大學成立災難醫學研究所,四川大學成立災后重建與管理學院。 衛生應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正在探索中逐步推進。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研究建立適合中國特色的公共衛生醫師培養模式,完善公共衛生醫師培訓體系,不斷提高公共衛生人才培養質量。
四、關于組織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目前,我委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修訂工作。 一是在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的組織協調下,我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基層調研、專家論證、國外相關文獻查閱等工作,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聽取了有關方面的建議,總結整理了該法實施以來的經驗和成果。 存在問題,我們系統梳理了深化醫改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和地方加強和改進醫師管理的創新舉措,研究起草了法律草案,并不斷修訂和完善。 目前,法律草案已初步形成。 二、原衛生部、教育部于2008年8月發布《醫學教育臨床實習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執業醫師查詢,明確規定醫學生和見習醫學畢業生可以參加醫學教育臨床實習活動。
關于你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增加規定,允許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或者注冊執業醫師。 我們委員會對此進行了認真研究。 考慮到業內多數專家認為,剛畢業的本科生缺乏必要的臨床實踐經驗,獨立行醫,存在很大風險。 能否直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還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 下一步,我們將充分考慮大家的建議,在廣泛聽取有關意見的基礎上,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修改完善。
感謝您對衛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