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9 17:10:06作者:佚名
一、普查工作按照國家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調、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
2、國務院統一領導全國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不登記后果,研究決定人口普查的重大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和要求,領導本行政區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三、普查期間,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由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組成的普查機構(以下簡稱普查機構),負責普查的組織實施。
四、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動員、組織社會力量開展本地區的人口普查工作。
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參與和配合普查。
擴展信息:
人口普查登記具有個人即時性。 從調查方式來看,原則上個人數據應由當事人直接報告。 但在實際調查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自行申報。 例如嬰幼兒、出差、出國旅行或當時不在家的人不能自行申報。 每戶應指定一名熟悉情況的人員代為如實申報。 。
人口由于出生、死亡、遷移等原因隨時發生變化,因此人口普查必須以特定時間點為基礎,在全國范圍內同步進行。 無論人口普查員實際登記的日期是哪一天,都應以標準時間為標準,就像用相機拍攝當時的人口情況一樣,避免重復登記或漏登記。
此外人口普查不登記后果,普查組織還具有一些其他特點,如高度集中,普查必須由全國統一的組織進行; 嚴格統一,全國統一普查方案、統一工作步驟、統一進度; 世界上許多國家都規定每五年或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