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3 15:10:53作者:佚名
體育一詞的英文是Physical Education,是指以體育活動為手段的教育。 直譯為體育教育,簡稱體育。 在古希臘,游戲、摔跤、體操等一度被列為教育內容。 17世紀至18世紀,西方教育中也加入了狩獵、游泳、爬山、跑、跳等活動,但沒有統一的名稱。 18世紀末體育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德國的JCF Gutzmutz曾對這些活動進行分類綜合,統稱為“體操”。 進入19世紀,一方面,新的體操體系在德國形成,并在歐美國家廣泛傳播; 另一方面,各種新運動項目相繼出現。 在學校,更多超出體操原有范圍的體育項目逐漸開展,樹立了“體育是通過體育活動進行教育”的新理念。 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體操”和“體育”這兩個詞并存并互換使用。 直到20世紀初,它們才在世界范圍內逐漸統一為“體育運動”。
1762年,盧梭在法國出版了《愛彌兒》。 他用“運動”這個詞來描述埃米爾身體保養、修煉和訓練的體育教育過程。 由于這本書猛烈批評了當時的教會教育,在世界范圍內引起了巨大反響,“體育”一詞也隨之傳遍了世界各地。 從這里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體育”一詞最初源于“教育”一詞,其最早的含義是指教育系統中的一個專門領域。 到了19世紀,“體育”一詞在世界教育發達國家普遍使用。 由于我國閉關鎖國,直到19世紀中葉,德國、瑞典體操才傳入我國體育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隨后清政府在清政府設立的“洋學”中安裝了“體操球” 。 1902年左右,一些留日學生從日本引進了“體育”一詞。 隨著西方文化不斷涌入我國,學校體育的內容也從單一的體操向多元化發展,籃球、田徑、足球等出現在課堂上。 不少知情人士建議,學校體育課不能再稱為體操課,必須明確概念層面。 1923年,在《中小學課程大綱草案》中,“體操”正式改為“體育”。
從此,“體育”一詞成為了標簽學校體育教育的專業術語。 ?
“體育”一詞的含義也有一個演變過程。 剛傳入我國時,指的是身體的教育。 它作為教育的一部分出現,是與維持和發展身體的各種活動有關的教育過程。 它與國際上理解的“物理”密切相關。 教育)是一致的。 隨著社會的進步,體育運動的不斷發展,其目的和內容已經大大超出了“體育”原來的范圍,體育的概念也有了“廣義”和“狹義”的詮釋。 廣義上,一般指體育運動,包括體育教育、競技體育和體育鍛煉三個方面; 狹義使用時,一般指體育教育。 近年來,不少學者對“體育”的概念提出了一些解釋,但比較一致的解釋是:“體育運動以身體活動為媒介,其直接目的是謀求個體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發展,并以培養以完美社會公民為最終目標的社會文化現象或教育過程為目的。” 體育的這一定義不僅闡釋了其本質屬性、指出了體育的范疇,而且將其與相鄰或相似的社會現象區分開來。也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