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12 16:05:07作者:佚名
各區教育局,局屬各中學,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市教育研究院、市中中學衛生健康推動中心,湖南實驗小學、華南師范學院附屬小學:
現將《廣州市中學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課目考試施行意見》印發給大家,請認真組織施行。
上海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7日
上海市中學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課目考試施行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變革總體方案》(中發〔2020〕19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強化和改進新時代中學體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20〕36號)等相關法規文件精神,進一步健全我市中學體育評價制度,建立與新時代中學體育發展相適應的評價體系,更好地提升我市中學生身體素養,因地制宜組織施行小學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課目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工作,結合近些年來我市體育考試實際,定于2024年開始施行新周期體育考試方案,具體如下。
一、體育考試的目的和意義
施行體育考試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家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實施素養教育、檢驗中學施行體育課程療效、促進中學體育教育質量提升的重要措施,借以提升社會對中學體育的關注度和對中學生身體健康重要性的認知度,堅持“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施行中學體育固本行動,引導廣大中學生積極出席體育活動,養成自覺鍛練習慣和健康生活形式,提高中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培養高尚情操,磨礪意志品質,促使身心健康成長,提升中學生綜合素養。
二、體育考試安排
(一)考試對象
2024—2026年我市中學應屆結業生(2021—2023年夏季入學的三年級中學生)和報名我市中學階段中學的返穗生、往屆生。
(二)考試內容和分數
體育考試由統一考試和體育素養綜合評價兩個部份組成,總分為70分,其中統一考試50分,體育素養綜合評價20分,記入考生學業考試總成績,估算過程保留2位小數廣州考試中心,最終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數。
1.統一考試(50分)
普通考生須出席以下三類項目的考試,統一考試成績=一類考試項目成績+二類考試項目成績+三類考試項目成績。
一類考試項目(20分)。①中短跑:800米(女)、1000米(男),②100米游泳。考生在兩個項目中任選一項出席考試。該考試項目成績根據評分標準得分×20%估算。
二類考試項目(15分)。①立定跳高②三級連續深蹲③一分鐘呼啦圈④投擲實心球⑤推標槍⑥引體向下(男)、平行梯懸垂攀移(女)。考生在六個項目中任選一項出席考試。該考試項目成績根據評分標準得分×15%估算。
三類考試項目(15分)。①足球②籃球③排球④羽毛球⑤乒乓球⑥網球。考生在六個項目中任選一項出席考試。該考試項目成績根據評分標準得分×15%估算。
各考試項目考試規則及評分標準另行印發。
2.體育素養綜合評價(20分)
體育素養綜合評價成績=體育課成績+《國家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標準》”)測試成績+體育綜合知識測試成績。
(1)體育課成績(6分)。七、八、九年級體育課滿分均為2分。每學年體育課成績按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體育與健康學業質量評價標準進行考評,優秀為2分、良好為1.5分、及格為1分、不及格為0.5分。
(2)《標準》測試成績(10分)。
①2024年至2025年施行方案
中學生應在七、八、九年級出席《標準》測試,3年均不出席測試不得分,有1年出席測試得3分,有2年出席測試得6分,有3年出席測試得10分。當初已申領免于執行《標準》的中學生,按當初已出席測試估算得分。
②2026年開始
中學生應在七、八、九年級出席《標準》測試,有1年出席測試得3分,有2年出席測試得6分,有3年出席測試得10分。有1年《標準》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的扣1分,有2年《標準》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的扣2分,有3年《標準》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的扣3分。3年均不出席測試不得分,當初已申領免于執行《標準》的中學生,按當初已出席測試并達到合格估算得分。
(3)體育綜合知識測試成績(4分)。
體育綜合知識測試共40道單選題,每題0.1分。在八年級學年學期終和其他課目期終考試一并進行,考試內容為體育與健康通識知識。
(三)統一考試考點安排
1.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本區考生規模合理設置考點,組織本地區中學結業生進行統一體育考試。考點要求有400米橡膠跑道排球場。
2.特殊體育考試考點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籌建。
(四)統一考試時間
統一體育考試安排在每年4月,緩考安排在5月。
(五)體育素養綜合評價的施行
1.體育素養綜合評價由中學組織施行。
2.中學在八年級學年學期終和其他課目期終考試一并組織體育綜合知識測試。
3.中學應在每年規定時間,進行《標準》測試并上報測試數據。
4.中學須將當初免修體育課和免于執行《標準》的中學生名單報屬地的區教育行政部門。
5.中學應每學年底在校內將中學生的體育素養綜合評價各項目的測試成績公示一周,接受監督,并在高中通過高考服務平臺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和市招錄辦。
三、“外地返穗生和往屆生”考試成績評定
(一)外省返穗生統一考試成績估算辦法與普通考生相同,其體育素養綜合評價成績滿分為20分,為體育課成績與《標準》成績之和。外省返穗生須要提供其所讀中學七、八、九年級的體育課成績和《標準》測試成績。七、八、九年級的體育課成績9分,七、八、九年級體育課滿分均為3分,每學年體育課成績按當地體育與健康學業質量評價標準進行考評,優秀為3分、良好為2.5分、及格為2分、不及格為1.5分。中學生應在七、八、九年級出席《標準》測試。2024年至2025年,七、八、九年級的《標準》成績滿分11分,3年均不出席測試不得分,有1年出席測試得4分,有2年出席測試得7分,有3年出席測試得11分。當初已申領免于執行《標準》的中學生,按當初已出席測試估算得分。2026年開始,七、八、九年級的《標準》成績滿分11分,有1年出席測試得4分,有2年出席測試得7分,有3年出席測試得11分。有1年《標準》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的扣1分,有2年《標準》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的扣2分,有3年《標準》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的扣3分。3年均不出席測試不得分,當初已申領免于執行《標準》的中學生,按當初已出席測試并達到合格估算得分。
(二)往屆生不估算體育綜合素養評價成績,只估算統一考試的成績,滿分為70分(一類30分、二類20分、三類20分)。
四、特殊類考生考試成績評定
(一)因殘障免修體育與健康課和免于執行《國家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中學生,應申請免考。這種考生的體育考試成績按全市普通考生最終成績平均分估算。
(二)因身體健康方面的疾患(含因新冠病毒感染入院)不適合出席體育活動,并已申領免修體育與健康課和免于執行《國家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中學生,應申請免考。這種考生的體育考試成績按全市普通考生最終成績平均分的85%估算。
(三)因身體發育異常、嚴重營養不良及肥胖癥、畸形以及經具有資質的傷殘等級鑒別機構或本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失去部份運動能力的中學生,可申請擇考。擇考考生的體育考試成績為統一考試成績+體育素養綜合評價成績,可依照自身實際情況在統一考試項目中選擇1—3個項目(選擇3個項目的考生在同類項目中最多選擇2個項目,選擇2個項目的考生在同類項目中最多選擇1個項目),考試項目規則與普通考生相同,體育素養綜合評價依照本方案中相關條例執行。擇考3個項目的考生,返穗生與在穗應屆生取所考項目平均分的95%再除以0.5作為統一考試成績,往屆生取所考項目平均分的95%再除以0.7作為體育考試最終成績;擇考2個項目的考生,返穗生與在穗應屆生取所考項目平均分的90%再除以0.5作為統一考試成績,往屆生取所考項目平均分的90%再除以0.7作為體育考試最終成績;擇考1個項目的考生,返穗生與在穗應屆生取所考項目得分的80%再除以0.5作為統一考試成績,往屆生取所考項目平均分的80%再除以0.7作為體育考試最終成績。
(四)考生因考前或臨場發生膝傷、女生例假或感染新冠病毒等特殊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出席體育考試的中學生,可申請緩考。緩考期間尚未復健的,可再申請擇考或免考。如申請免考,這種考生中,返穗生與在穗應屆生取全市普通考生統一考試最終成績平均分的70%作為統一考試成績,體育素養綜合評價依照普通考生的辦法執行(返穗生按“返穗生體育素養綜合評價”標準執行)。往屆生取全市普通考生最終成績平均分的80%作為體育考試最終成績。如申請擇考,則按第(三)項執行。
(五)視力障礙、聽力障礙、智力落后、孤獨癥譜系、腦癱、肢體障礙等特殊考生,可申請出席特殊體育考試,依相應類別選定1-2個項目。在普通中學隨班就讀的特殊考生,統一考試成績取個人所考項目得分的平均分(考1個項目的取所考項目的得分)再除以0.5,體育素養綜合評價參照普通考生的辦法執行;在特殊中學就讀的特殊考生,只估算統一考試的成績(取個人所考項目得分的平均分,考1個項目的取所考項目的得分),以滿分為70分換算。
五、體育考試的組織與管理
(一)體育考試推行市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行政部門、考點、初中結業生中學四級管理機制。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體育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對體育考試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醫務初審組對特殊考生進行初審。市招錄辦負責組織與管理體育統一考試,擬定考試方案及應急預案,負責體育考試器材及電子設備管理與使用培訓,負責體育考試成績搜集、計算、公布和管理等工作,指導各區考點考務工作。市教研院負責制訂和剖析考試項目規則及規范考試技巧,負責體育綜合知識測試命題,負責體育考試監考員的遴選、培訓以及考試監考工作的現場技術指導。
(二)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區體育考試工作,結合實際設置考點廣州考試中心,制訂本區體育考試具體施行方案,督促指導中學落實體育素養綜合評價工作。鼓勵區教育行政部門為返穗生和往屆生統一集體選購“人身意外保險”。
(三)各中學結業生中學負責向中學生和父母宣傳本施行意見,指導中學生進行體育考試報考及醫務初審,引導考生合理選擇體育考試申報類別和考試項目。具體組織施行中學生體育素養綜合評價工作。組織考生出席統一考試,提早摸查中學生考前身體健康狀況,鼓勵為考生統一集體選購“人身意外保險”,強化對考生進行考前安全教育、心理疏導,并派專人負責做好考生的考試安全舉措,組織考生做好考前打算運動和考后放松運動,排除體育考試潛在安全風險。
(四)市教育行政部門局屬學校、廣東實驗學校、華南師范學院附屬小學、各高校中學、民辦中學考生以及外省返穗生和往屆生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組織出席體育考試。
六、本意見自2023年12月29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剖析丨《廣州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課目考試施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