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5-28 07:03:17作者:佚名
參考資料4-1:造價安裝工程師注冊管理方法
為了強化對造價安裝工程師的管理,建設部以第75號令的方式發出《造價安裝工程師注冊管理方法》。這個管理方法,豐富和發展了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機制。老師們要努力把握管理方法的有關內容。
1.初始注冊
經全省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的人員,必須在取得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后三個月內,到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申請初始注冊。
(1)初始注冊必須遞交的材料
申請造價安裝工程師初始注冊必須遞交下述材料:
(一)造價安裝工程師注冊申請表;
(二)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三)工作業績證明。
超出規定時限申請初始注冊的,除遞交上述材料外,還必須遞交國務院建設行政總監部委認可的造價安裝工程師繼續教育證明。
(2)不予注冊的規定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失去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民事罰款,且自民事罰款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十年的;
(三)在安裝工程造價業務中有重大過錯,受過行政罰款或則免職以上行政處分,且罰款、處分決定之日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三年的;
(四)在申請注冊過程中有弄虛造假行為的。
(3)初始注冊的程序
申請造價安裝工程師初始注冊,根據下述程序申領:
(一)申請人向錄用單位提出申請;
(二)錄用單位初審同意后,連同本方法第五條規定的材料一并報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
(三)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對申請注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達成審查意見,報國務院建設行政總監部委;
(四)國務院建設行政總監部委對審查意見進行初審,對無本方法第六條規定情形的,準予注冊,并頒授《造價安裝工程師注冊證》和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專用章。
國務院建設行政總監部委定期將核準注冊的造價安裝工程師名單向社會發布。
(4)初始注冊的有效時限
造價安裝工程師初始注冊的有效時限為三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估算。
2.續期注冊
注冊有效屆滿要求繼續執業的國家注冊造價師,造價安裝工程師必須在注冊有效屆滿前兩個月向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申請續期注冊。
(1)續期注冊必須遞交的材料
造價安裝工程師申請續期注冊,必須遞交下述材料:
(一)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活動的業績證明和工作小結;
(二)國務院建設行政總監部委認可的安裝工程造價繼續教育證明。
(2)不予注冊的規定
造價安裝工程師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不予續期注冊:
(一)無業績證明和工作小結的;
(二)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執業的;
(三)未依照規定出席造價安裝工程師繼續教育或則繼續教育未達到標準的;
(四)容許別人以本人名義執業的;
(五)在安裝工程造價活動中有弄虛造假行為的;
(六)在安裝工程造價活動中有過錯,導致重大損失的。
(3)續期注冊的程序
申請續期注冊,依照下述程序申領:
(一)申請人向錄用單位提出申請;
(二)錄用單位初審同意后,連同本方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一并上報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
(三)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對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對無本方法第十二條規定情形的,準予續期注冊;
(四)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必須在準予續期注冊后三十歐盤,將準予續期注冊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建設行政總監部委備案。
(4)續期注冊的有效時限
續期注冊的有效時限為三年。自準予續期注冊之日起估算。
國務院建設行政總監部委定期將準予續期注冊的人員名單向社會發布。
3.變更注冊
造價安裝工程師變更工作單位,必須在變更工作單位后兩個月內到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申領變更注冊。
(1)變更注冊的程序
申請變更注冊,根據下述程序申領:
(一)申請人向錄用單位提出申請;
(二)錄用單位初審同意后,連同申請人與原錄用單位的解雇證明,一并上報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
(三)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對有關狀況進行初審,狀況屬實的國家注冊造價師,準予變更注冊;
(四)縣級注冊機構或則部委注冊機構必須在準予變更注冊之日起三十歐盤,將變更注冊人員狀況報國務院建設行政總監部委備案。
(2)變更注冊的相關規定
未按規定申領變更的,其變更注冊無效。
造價安裝工程師代辦變更注冊后一年內重新申請變更的,不予申領。
4.執業
造價安裝工程師只好在一個單位執業。
(1)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范圍
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范圍包括:
(一)建設項目投資計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二)安裝工程概算、工程決算、工程對賬、竣工預算、工程投標標低價、投標價格的編制、審核;
(三)安裝工程變更及協議對價的調整和賠償成本的估算;
(四)建設項目各階段的安裝工程造價控制;
(五)安裝工程經濟爭端的鑒別;
(六)安裝工程造價計價根據的編制、審核;
(七)與安裝工程造價業務有關的其他事項。
(2)安裝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安裝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必須由造價安裝工程師簽字,加蓋執業專用章和單位私章。經造價安裝工程師簽字的安裝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必須作為代辦審批、報建、撥付安裝工程對價和安裝工程對賬的根據。
5.權力和義務
(1)造價安裝工程師的權力
造價安裝工程師享有下述權力:
(一)使用造價安裝工程師名稱;
(二)依法獨立執行業務;
(三)簽訂安裝工程造價文件、加蓋執業專用章;
(四)申請成立安裝工程造價咨詢單位;
(五)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不正當計價行為,有權向有關部委舉報。
(2)造價安裝工程師的義務
造價安裝工程師履行下述義務:
(一)違反法律、法規,遵循職業道德;
(二)接受繼續教育,提升業務技術水平;
(三)在執業中保守技術和經濟秘密;
(四)不得準許別人以本人名義執業;
(五)依照有關規定提供安裝工程造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