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20 08:00:39作者:佚名
預提費用是國營工業企業會計科目。
預提費用是指企業按規定預先提取但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 就是企業還沒支付,但應該要支付的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要記入負債。中國新會計準則已廢除該科目,原屬于預提費用的業務現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
預提費用的特點是受益、預提在前,支付在后。類似房地產的分期付款(國家明令已廢除)。
指應由受益期分擔計入產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費,而以后月份才實際支付的費用。
例如,銀行借款的利息是按季結算支付的,但利息費用應由支付利息前各月份的產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費共同負擔。預提費用的預提和支付,是通過“預提費用”科目進行的。
預提時,貸 (或增) 記該賬戶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費用支付時,借 (或減) 記該賬戶。貸 (增) 方余額,表示已預提尚未支付的費用,在資金平衡表內以預提費用項目列示。
擴展資料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兩者的聯系
(一)賬戶設置的目的相同:兩者都屬于跨期攤提類賬戶,此類賬戶的設置目的是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嚴格劃分費用的受益期間,正確計算各個會計期間的成本和盈虧,換句話說就是“誰受益,誰負擔費用”。
(二)賬戶的用途和結構相同:兩者是用來核算和監督應由若干個會計期間共同負擔的費用,并將這些費用攤配到各個會計期間的賬戶。借方登記費用的實際支出額或發生額,貸方登記應由各個會計期間負擔的費用攤配數。
在實際工作中,對于不經常發生的核算單位,兩賬戶可以合二為一,設置一個“待攤和預提費用”賬戶,借以簡化核算手續。
“待攤和預提費用”賬戶的余額應列示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差額,即以期末待攤費用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列為借方余額,而期末預提費用大于待攤費用的差額列為貸方余額。此賬戶余額列示于資產負債表。
(三)兩者均具有流動性:兩者的受益期皆在2個月以上1年以下,所以都具有流動性,待攤費用為流動資產,預提費用為流動負債;在一定條件下,預提費用可以轉化為待攤費用。
(四)明細賬的設置相同:兩者都是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的核算。
(五)審計方對兩者的審計目標相同:審查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是否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當期成本,有無人為調節利潤的情況。
因為在實際工作中,這兩個科目常被企業作為調節生產經營利潤的“蓄水池”,特別是實行“工效掛鉤”的企業和實行利潤承包企業,用調節手段達到承包目標的實現和多計提效益工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