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8-22 12:13:26作者:admin2
《關于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若干規定》中規定:嚴禁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組織學生訂購教育部和省教育廳《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教學用書和學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節假日、寒暑假等課余時間組織學生補課或上新課,更不能搞有償補課。任何學校不能以任何名義出租教室補課,在職教師不得以任何名義到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任教。 對于高中的補課,這個其實就現在的高考形式,你想考個好學校也沒有必要去爭了,如果你硬是要去教育局鬧反應,其實效果也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