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7-28 21:05:52作者:admin2
2.1瓦斯爆炸 瓦斯與空氣混合,在高溫下急劇氧化,并產生沖擊波的現象,是煤礦生產中的嚴重災害。1675年英國莫斯廷(Mostyn)礦發生大規模瓦斯爆炸,其后各主要采煤國家都曾多次發生重大的瓦斯或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1942年 4月26日,日本侵占下的中國本溪煤礦發生瓦斯與煤塵爆炸,當場死亡1528人,傷268人,為世界上最大的煤礦爆炸事故。隨煤礦生產技術的發展和防治瓦斯措施的改進,這類事故已逐漸減少。 中國煤礦瓦斯爆炸的火源主要是電火花和爆破,主要發生地點是采掘工作面。 煤礦瓦斯爆炸產生的瞬間溫度可達1850~2650℃,壓力可達初壓的9倍,爆源附近氣體以每秒幾百米以上的速度向外沖擊,使人員傷亡,巷道和器材設施毀壞。爆炸后氧濃度降低,生成大量CO2和CO,有窒息和中毒危險。 2.2煤塵爆炸 煤塵爆炸同瓦斯爆炸一樣都屬于礦井中的重大災害事故。我國歷史上最嚴重的一次煤塵爆炸發生在1942年日本侵略者統治下的本溪煤礦,死亡1549人,殘246人,死亡的人員中大多為CO中毒,事故發生前,巷道內沉積了大量煤塵,是由于電火花點燃局部聚積的瓦斯而引起的重大煤塵爆炸事故。 2.3瓦斯突出 瓦斯突出是煤與瓦斯突出的簡稱,煤與瓦斯突出是指在壓力作用下,破碎的煤與瓦斯由煤體內突然向采掘空間大量噴出,會給采礦者帶來危險的一種現象。也是礦難地主要類型之一。 2.4礦井火災 礦井發生的火災(包括危及井下的地面火災),常招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失,礦井停產,資源破壞,甚至引起瓦斯、 煤塵或硫化礦塵爆炸。1894年俄斯特拉發-卡爾維納地區(Ostrav-Karvina)拉瑞什(Larisch)煤礦(位于今捷克斯洛伐克境內)因火災引起瓦斯爆炸,當場死亡235人,處理事故時又發生第二次瓦斯爆炸,礦山救護隊員大部分犧牲。礦井火災按引起的熱源不同分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兩類。 內因火災分煤自燃 、硫化礦石自燃兩種。 外因火災 指一切產生高溫或明火的器材設備,如果使用管理不當,可點燃易燃物,造成火災。在中、小型煤礦中,各種明火和爆破工作常是外因火災的起因。 2.5礦井水災 礦山突然涌水所造成的災害。1935年中國山東魯大公司北大井,在巷道掘進到與朱龍河連通的周瓦莊斷層附近時,河水突然灌入井巷,涌水量達578~648m3/min,78小時后,全礦淹沒。 礦井水災的水源有大氣降水(雨、雪)、地表水、含水層水、斷層水和舊巷或采空區積水等。大氣降水可能從地表低洼地通過塌陷區裂隙或井口灌入井巷,造成災害。地表水指河、湖、塘、溝及水庫的積水。含水層水如砂礫層含水、石灰巖溶洞水,兩者可能通過裂隙、斷層、舊巷等通道進入井巷。斷層破碎帶常大量積水,特別是斷層與含水層或地表水溝通時,補給豐富,威脅更大。舊巷或采空區積水,往往靜水壓力大,來勢猛,且常含有害氣體,易造成人身事故。礦山水災的主要原因是:水文地質情況不明;缺乏附近老窖、舊巷的積水資料;未及時采取有效的探、防水措施;排水系統不完善以及排水設備能力過小或設備故障等。 2.6頂板事故 頂板事故是指在井下采煤過程中,頂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生產中止e68a84e799bee5baa等事故。在實現綜合機械化采煤以前,頂板事故在煤礦事故中占有極高的比例,隨著支護設備的改進及對頂板事故的研究、預防技術的提高和逐步完善,頂板事故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是煤礦生產中的主要災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