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2-23 10:50:18作者:admin2
學校、幼兒園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幼兒園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我園的門衛由綜合素質好,責任心強,身體強健的人員擔任,并且經過正規培訓的保安擔任門衛管理工作;門衛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2、幼兒園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幼兒園門衛查驗核實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幼兒園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三)會客制度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并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2、學生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幼兒園領導或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3、學生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1、幼兒園門衛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幼兒園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2、幼兒園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幼兒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3、幼兒園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