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26 01:49:37作者:admin2
學校招生中,有四類考生可得到加分照顧,照顧分值最高不超過10分。
這四類考生分別是:1、少數民族、僑眷、臺灣籍、烈士子女考生,均按10分給予加分照顧。2、初中應屆考生在初三學年度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在初中階段參加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定的省級體育競賽獲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前六名的優勝者。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定的學科、科技、文藝活動競賽獲一等獎或個人前三名的優勝者,均按10分給予加分照顧。3、初中應屆考生在初三學年度受徐州市教育局表彰的“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在初中階段參加徐州市教育局批準或認定的體育競賽獲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前六名的優勝者。徐州市教育局批準或認定的全市性學科、科技、文藝活動競賽獲個人一等獎或個人前三名的考生,均按5分給予照顧。4、獲市級以上職能部門表彰的助人為樂考生按5分給予加分照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