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7 10:42:09作者:佚名
1. 申請條件
(一)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揚州事業單位,敬業愛崗,廉潔熱心公務。
(3)身體條件符合任職要求。能從事教學、科研、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管理工作。
(四)年齡要求:碩士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擔任專職輔導員經歷的碩士生,年齡限制放寬至40周歲。
(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詳見崗位表)。其他條件:中國共產黨黨員(含中共黨員候選人),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校期間擔任過1年以上主要學生干部。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本科、研究生階段擔任過班長、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擔任過院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主任以上學生干部,擔任過院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副主任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會)負責人。
2、具有1年以上專職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具有3年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黨的紀委、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從事專職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從事專職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等工作。
(六)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尚未找到工作單位。2021屆、2022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揚州事業單位,如尚未找到工作單位,其檔案仍留存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以及同期在國外畢業并已完成學歷認證但尚未找到工作單位的人員,均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外教學科研機構與國內畢業生同期畢業者,是指在國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畢業生同期畢業的人員,畢業時間要求與國內畢業生相同。
學生干部任職資格和工作年限的計算基準日為公布日期,工作年限指正式工作年限,不包括學生期間的實習、兼職工作年限。
(七)取得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大陸地區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求職,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注冊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在線上傳照片、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報名網站:(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
1、報名及照片上傳:9月15日9:00—9月25日16:00;
2.資格初審:9月15日9:00—9月26日16:00;
3、答辯會:9月15日至9月27日,9:00-16:00;
4.初審異議處理時間:9月15日9:00至9月27日18:00;
5、付款確認時間:9月15日9:00—9月28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在線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經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線繳納報名費,經初審合格并完成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即為應聘成功人員。已通過初審并繳納費用的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核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3、未按時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網上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領取準考證
通過初審資格審查和繳費確認的申請者,請于通知時間內來我校參加資格審查并領取準考證。
(四)報名須知
1、應聘人員應根據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正面2寸(35X45 mm)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Kb。
招錄部門(單位)對應聘者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
專職輔導員申請人以“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為條件報名的,須在“學習工作經歷”欄注明所擔任的具體職務及起止日期。如報名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注明符合條件的任職崗位(或工作經歷)及起止日期。如申請人因個人資料及報考條件相關情況不實或未按要求填寫,導致初審、資格審查不合格或無法參加考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經核實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
2、本次招聘考試比例為1:3,達不到考試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告。
3.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報考人員須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且報名時所用身份證件須與考場所用身份證件相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
①現役軍人及普通高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婚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親屬關系的,不得擔任任職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職務,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條例》明確規定應當回避的職務;
③新的《江蘇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規定》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后續關于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的公告,已在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3年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在冊);
④2023年8月31日前,新錄用公務員五年任職期未滿的,或按照規定(含明確協議)不得從工作單位(崗位)辭退的人員,或按照國家和省其他規定不得考錄事業單位職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及實施辦法
1. 考試時間及地點
將在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考試考核辦法
考試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面試。
筆試:結合招聘崗位實際工作要求,考察高校輔導員工作所需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不設提綱和教材。筆試成績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在筆試合格者中,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的應聘人員,不足1:3的,按實際錄用人數確定下一輪考核人選名單。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應聘人員憑身份證號查詢。
心理測試:主要以網絡答題、面試等形式,測試考生心理健康狀況及素質能力。此項為考核項目,不計入總分。進入面試的考生姓名、筆試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將在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面試:按學校制定的辦法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總分為100分)。
應聘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式:最終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筆試、面試、最終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后兩位,若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序;若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排序。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考核前進行,提交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申請人,將被取消考核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方可參加考核。對弄虛作假的申請人,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資格。資格審查期間,須核對申請人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及相關安排將在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通過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到申請人、聯系后表示放棄申請的申請人,將被視為放棄申請。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我校工作人員將現場發放準考證。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明: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和所在學院出具的未簽署的就業協議;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明;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3.學生干部任職經歷:班、院(系)級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須經院(系)級黨組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須經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處(研究生院)、學生處(處)出具證明,證明上須明確所擔任職務及任期起止日期;
4.工作經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人事部門出具;企事業單位專職思想政治工作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組出具。證明上應明確所擔任職務及任期起止日期;
5、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含預備黨員):須由申請人所在院?;騿挝稽h組織出具;
6.注冊資格要求的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4. 體格檢查和調查
考試結束后,按照總成績計算辦法確定考生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擬招錄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用人單位將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選姓名、學歷、專業、畢業學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應聘人員考察、體檢不符合條件、應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應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的,學校應當一次性決定填補,聘用批準或備案后不再補錄。
五、宣傳招募
對公示無異議的,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職務、職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合同。擬聘用的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終止聘用合同的情形外,一經聘用,須在學校輔導員崗位任職5年以上(含試用期),任職期間不得調動、交流到學校內部非輔導員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將取消應聘人員的就業資格:
1.勞動者經批準錄用后,未在用人單位限定的期限內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2.聘用人員獲準聘用后,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3.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時取得相應學位證書或學業證明。
6.招聘政策咨詢
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答有關此招聘政策的問詢。
咨詢熱線:-87433021、87433015
7. 招聘督導
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將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察。
監管電話:-8743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