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3 20:52:10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煙草零售許可證管理,優化市場資源配置,規范煙草制品流通秩序,維護國家利益,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西寧教育網地址和入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西寧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西寧市行政區域內煙草制品零售場所布局管理。
第三條 西寧市煙草專賣局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公平公正、方便消費、合理配置的原則,根據轄區人口規模、交通狀況、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能力等因素,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規定,并根據轄區市場實際情況及時評估、動態調整。
城區采用“間距+數量”模式,以間距為主、數量為輔;縣鄉采用“數量+間距”模式,以數量為主、間距為輔;農村采用“量控”模式;總體保持零售點總量合理穩定,防止無序競爭和過度競爭。(總量見附件:西寧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數量表)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煙草制品零售場所(以下簡稱零售場所),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經營場所。
零售網點應當設置在獨立于住所的固定經營場所,面向公眾經營,并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場所范圍內。
第五條 本條例所稱合理布局,是以維護國家利益、維護消費者權益、滿足社會需要、方便消費者購買為原則,綜合考慮轄區人口規模、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能力、交通狀況、吸煙控制等因素,適當照顧弱勢群體,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為出發點,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規劃轄區零售網點布局。
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六條 申請領取煙草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獨立于住所的固定營業場所,并有符合一般業務需要和安全要求的基本設施、設備;
(二)符合西寧市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三)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四)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立零售網點:
(一)不符合受試者資格條件的:
1.申請人未取得營業執照;
2.申請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申請人為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如以提供住宿、餐飲、休閑娛樂為主營業務的外資酒店、汽車旅館,零售業務屬于“娛樂服務類”的或國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除外)或個體工商戶及其以特許經營、吸收專營店或其他轉投資方式經營煙草專賣品業務;
4.被取消煙草專賣經營資格未滿3年;
(五)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發證決定,申請人在1年內再次提出申請的;
6.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許可證被吊銷后3年內再次申請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
7.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專賣品經營,1年內受到執法機關處罰2次以上,3年內再次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
8.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專賣品經營活動,被追究刑事責任,三年內未申請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
9.申請人被列入煙草行業專賣管理信息系統證書管理“黑名單”或者政府部門“失信人員名單”。
(二)不符合經營場所要求的:
1.無固定經營場所或者經營場所與住所不獨立;
2.違法建設、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和其他經營性用房;
3.主營業務與煙酒、副食品無關,未形成雜貨店、便利店、超市、購物中心、煙酒商店、娛樂服務、餐飲或酒店等業態;
4.經營場所不具備卷煙陳列、展覽、儲存條件,經提醒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5.經營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缺乏安全措施,不適宜經營卷煙業務;
6、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有毒有害物品、化工產品、農用物資、農藥及其他腐蝕性、揮發性商品的場所;
7.同一經營場所已經申請煙草零售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8、住宅小區內除開放式經營的雜貨店、便利店、超市、商場、煙酒商店、娛樂服務、餐廳、首層酒店等其他場所。
(三)不符合商業模式要求:
(一)利用自動售賣機(柜)或者其他自動售賣方式變相銷售煙草制品的;
2.利用信息網絡渠道推銷煙草制品。
(四)在禁止營業的特殊區域:
1.距離學校、幼兒園及其出入口50米以內;
2.在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診所、保健所(室)、急救站等醫療衛生機構內;
3.經營場所位于黨政機關辦公區域內,或者政府明令禁止申請煙草零售許可證或者經營煙草制品業務的區域;
4、已列入政府拆遷計劃,擬在一年內拆除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不予發證的情形。
第三章 標準
第八條 轄區內市場零售場所應當按照以下標準設置:
1. 距離標準:
1.市區內(包括湟中區路夏爾鎮、多巴鎮、干河灘鎮、上辛莊鎮城區和城中區宗寨鎮城區)臨街零售網點間距不小于50米;
2.縣級街道零售網點間距不得小于30米;
3、鄉鎮政府所在地街道零售網點間距不得小于20米。
(二)數量標準:
1.居民小區面積不足200戶的西寧教育網地址和入口,不得設立零售點;200戶以上至500戶的,可設立1個零售點;超過500戶的,每增加500戶,可增加1個零售點;
2.原則上每個村可設立1個零售網點;常住人口在200人以上的村莊,每增加200人可增加設立1個零售網點;新村和城區、縣城周邊遷建的城中村,按照城鎮標準辦理;
3.各類綜合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零售網點設置應當按照正常營業的固定店鋪、固定攤位總數的1%設置,并嚴格控制零售網點總數;
4.火車站(高鐵站)、機場、汽車站等區域,原則上每20家商店可設立1個零售點,不足20家商店可設立1個零售點;
5、鄉級以上公路沿線零售網點間距不得小于100米。穿過農村地區的鄉級以上公路不受本款第(2)點限制;
6.營業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商場最多允許設立1個零售網點;
7.駐軍、看守所、監獄、戒毒所、監獄、建筑工地、廠礦企業、封閉的旅游景區等相對封閉的場所,原則上應設立1個零售點;高等學校內可設立1個零售點。校園內有居住區的,按本項第1點規定辦理。
8.對于特許零售商已充分滿足了消費者需求英語作文網,增加新的零售網點必然導致無序競爭和低價傾銷的商業區、街道等,相關煙草專賣局將組織相關部門和零售商開會研究決定是否對該地區新的申請給予許可。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屬于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情形的,零售場所設置應當按照一店一照原則進行,不受間距限制:
(1)有安全措施的加油站便利店;
(2)營業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餐廳、酒店、休閑娛樂等服務業;
(三)具有統一形象標識、統一店面管控、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主營食品、日用百貨等經營,全國連鎖門店總數在50家以上的品牌連鎖店。
第十條 除第七條規定情形外,下列情形之一的,零售網點距離和數量標準減半:申請人須自行經營并具有獨立經營能力,持有效證件,且只能享受一次優惠政策。
(一)軍人烈士親屬、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證或者持有鄉鎮以上相關扶貧證件,申請領取煙草零售許可證的;
(二)持殘疾人證申請煙草零售許可證的;
(3)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無法在核準的經營地址經營業務,持證人申請將業務變更至原發證機關管轄范圍內的其他地址;
(四)學校、幼兒園周邊的持照零售場所積極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一年前自愿申請關閉,或積極配合政府的拆除工作,關閉營業并搬遷至原發證機關管轄范圍內的其他地址;
(五)學校、幼兒園因新建、擴建、遷址或者改變出入口等客觀原因,無法達到布局要求,且該學校、幼兒園自情況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主動遷至原發證機關管轄范圍內其他地址,并重新申請領取煙草零售許可證的;
(六)其他需要政策支持的情況。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營業場所獨立于住所:
(一)營業場所與住所具有獨立的封閉空間和功能劃分;
(2)經營場所無固定臥床休息場所(殘疾人等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規定所稱距離,是指擬設零售網點與其周圍最近的零售網點、學校、幼兒園出入口的距離。
零售網點間距離應按照符合行人正常通行習慣、不違反交通管理規定的最短路徑測量,起點和終點為距申請場地出入口和參考零售網點、學?;蛴變簣@出入口最近的兩側門框下沿。
如果申請人申請許可的營業場所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出入口,則每個出入口必須符合該地區零售店間距標準。
第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學校、幼兒園是指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辦學目錄內的學校、幼兒園。
學校是指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專門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解釋,專門學校是針對犯有違法行為或者輕微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實施的工讀學校。
第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營業面積,是指直接用于經營業務的面積,不包括營業場所內相對獨立的倉庫、辦公等場所。
第十五條 本規定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上”不含本數。
第十六條 本條例施行前依法取得的煙草零售許可證,在有效期內,按照尊重歷史、立足當前、依靠保護的原則,不受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規劃調整的影響。
第十七條 持證人申請換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其經營主體、地址、經營方式未發生變化的(經營場所安全要求以及學校、幼兒園周圍限制除外),許可證不受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規定調整的影響;持證人有《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的不予換發情形和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未開設煙草制品零售網點情形的,原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不再換發。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西寧市煙草專賣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條例自2021年8月2日起施行。2017年原發布的《西寧市煙草零售網點合理布局規定》(寧煙?!?017〕5號)同時廢止。
附錄:
西寧市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規劃表
序列號
市場區域
人口
零售店數量
西寧市本級
1,510,400
6042
黃忠
444,400
1777
追趕
403,400
1614
篁園
109,800
439
全部的
246.8萬
9872
注:城中區宗寨鎮現屬湟中市管轄,人口4.94萬,可設置零售點197個,人口及可設置零售點數已計入湟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