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22 08:03:12作者:佚名
考生現今各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的時間內報考,報考成功后二級建筑工程師,報班或則自主學習,最后出席考試,通過所有的考試課目就可以領取證書。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推行全省統一大綱,各市、自治區、直轄市命題并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制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
各市、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委)根據國家確定的考試大綱和有關規定二級建筑工程師,在本地區組織施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擴充資料:
考試課目: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兩個課目,這兩個課目為各專業考生聯考課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課目。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該課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忌趫罂紩r按照工作須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成績管理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推行滾動管理,出席3個課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課目;免試部份課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
二級建造師合格標準由各市依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不得高于總分的60%。二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情況初步統計為:《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為45分~60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為45分~72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根據課目、省份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