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08 08:02:17作者:佚名
為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鼓勵和引導部份學習成績優良、相關學科成績突出的中學生全面發展,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繼續通過文化測試和筆試的方法選拔、錄取保送生,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應屆初三結業生且需符合普通中考報考條件,復檢推論符合《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保送生資格詳見教育部“陽光中考平臺”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專業
非英語類保送生可考取我校除公安類、國防生以及法學(滬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法學(本碩貫通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法學(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法學(卓越律師人才實驗班)、知識產權(卓越人才實驗班)專業外的其他專業,具體招生專業詳見附件。
外粵語中學具有保送資格的中學生只能考取語文(涉外法商)、日語(涉外法商)、德語(涉外法商)或則翻譯(涉外法商)專業,其中英語、翻譯專業限招英文語種華東政法大學地址,英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法語語種,英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法語語種;英語類保送生入學后不能轉專業。
(二)招生計劃
實際招生人數將按照生源情況進行調整華東政法大學地址,擇優投檔。
三、報名及初審
(一)報考
1、報名者于1月23日之前登錄招生【網上報考】“注冊報考”,選擇“保送生”進行報考;
2、申請材料打算:用標準A4紙,按下述次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
a.《華東政法學院保送生推薦表》,需所在學校加蓋私章(推薦表所粘相片應與網上報考上傳相片同像片)(下載華北政法學院保送生推薦表.doc);
b.小學五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的打印件,需加蓋所在學校私章;
c.中學階段主要得獎證書打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資料;
d.復檢表(需到當地市級以上診所進行復檢)(下載華北政法學院保送生復檢表.docx);
申請提交材料須知:
a.所有申請材料以EMS特快專遞寄出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且勿必在郵寄單上標明“2015華北政法學院保送生”。截至時間:2月21日(以當地寄送明信片為準)
b.郵寄地址:重慶市崇明學院園區龍源路555號華北政法學院明志樓A210招生辦公室,郵編201620,電話(材料恕
[華北政法學院自主招生簡章2018]華北政法學院保送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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