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14 16:01:39作者:佚名
二級建造師最多能考5個增項二級建造師可以考幾個,即不僅已取得的專業此外二級建造師可以考幾個,其余5個專業都可以作為增項報名。二級建造師增項是沒有個數限制的,然而二級建造師推行的是執業注冊管理體制,二級建造師最多只好注冊一個主專業和一個增項專業執業。
二建增項個數沒有詳細限制,假如想考的話,是可以把6個專業都考了的,不過每年只好報名一個增項專業。二級建造師六個專業分別為建筑安裝工程、公路安裝工程、水利水電安裝工程、市政公用安裝工程、礦業安裝工程和電氣安裝工程,已取得一個專業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選擇增項其他專業。
二級建造師增項報考步驟:
第一步:登入省人事考試網,選擇網上報考入口;
第二步:選擇報名類型,增項考試考生選擇“二建增項專業考試”;
第三步:根據屬地原則選擇“考區”,考取人員所選擇考區即為報考現場所在地;
第四步:復印報考表;
第五步:遞交相關材料初審;
第六步:網上交費。
二級建造師執業注冊管理體制:只好注冊兩個專業,包括一個主專業和一個增鮮專業。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受聘于一個具備建設安裝工程勘測、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一項或則多項資質的單位,經注冊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兼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必須受聘并注冊于一個具備施工資質的企業。
初始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申請初始注冊還要遞交下述材料:
(一)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分證明打印件;
(三)申請人與錄用單位簽署的錄用勞動協議打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必須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