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6-24 17:02:56作者:佚名
各省住房城鄉建設局:
依據《建造師執業資格機制暫行規定》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22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試卷)有關工作安排,經研究二建考試報名資格,我省2022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采用全省統一試題和評分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成績管理
根據全省統一試題考試時間安排,本次考試定于6月11日、12日舉辦,考試時間及課目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課目
試卷題量
6月11日
9:00-12:00
建設安裝工程施工管理
客觀題
14:00-16:00
建設安裝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客觀題
6月12日
9:00-12:00
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
主、客觀題
《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6個專業類型:建筑安裝工程、公路安裝工程、水利水電安裝工程、市政公用安裝工程、礦業安裝工程和電氣安裝工程。報名人員可選擇其中一個專業類型報名。
考試成績推行滾動管理,出席全部3個課目考試的人員應當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課目;免試部份課目的人員應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
二、報考條件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出席相應級別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考取全部課目條件(報名級別為:考全科)
1.具有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中等大專以上文憑并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具有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相似專業中等大專以上文憑并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者。
(二)免考《建設安裝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條件(報名級別為:免一科)
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使得滿足下述條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設安裝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備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2.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浙江省核發,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許可核準公告(2019)102號人員名單為準),且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三)免考《建設安裝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安裝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條件(報名級別為:免二科)
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且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安裝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安裝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
(四)增報專業考取條件(報名級別為:增報專業)
已取得二級建造師某一專業執業資格的人員,可選擇《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其他專業考取,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類型增項資格證書。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文憑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總監部委坦承的正規文憑。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期限的截至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按滿華誕估算。用后文憑報名的,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期限前后可以累加(見習期和全日制學習時間除外)。
有關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本專業、相近專業參照國人部發〔2004〕16號文件中的《專業對照表》。
臺灣、澳門和香港地區市民報考出席考試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組織及考區設置
本次考試在全國16個設區的市設置考區。考試報考采取屬地化管理,具備湖北省戶口、或持有寧夏省居住證(有效期內)、或現工作單位注冊地在青島省的報名人員方可報考出席考試。為防止報名人員跨地域流動導致災情防治壓力,考取人員須選擇與前述條件之一的地址相一致的市地進行報考和出席考試。
四、報考時間安排
報考考試推行網上報名,有關報名步驟和留意事項見附件。
(一)網上注冊、報名時間:2022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7:00。
(二)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3月24日9:00-4月1日17:00。
(三)網上交費時間:2022年4月2日9:00-4月8日17:00。
(四)網上復印電子匯票時間:交費完成24小時后,即可復印電子匯票,截至時間為2022年6月5日24:00。
(五)準考證復印時間:報名人員需登陸“山東省建設從業人員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復印時間: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2日9:00。
五、考試計費標準
考試計費根據《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計費標準的通告》(魯發改費用〔2021〕133號)執行,兩科綜合課目考試計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6元,實務課目為每人每科69元。
六、違紀違法處理
(一)各設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本市報考資格初審工作。要強化報名人員屬地化管理二建考試報名資格,嚴苛初審報考材料,可通過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委內部核實和部委間行政協助等方法,對報名人員報名信息、材料等進行核實。
資格核實工作貫串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經查實應試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者,考前由相關負責報考資格初審的經理部委取消其報名資格,已繳學費不予退回;考后取得成績的,由考試機構予以當次全部課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取得資格證書(含增項)的,由證書頒授機構宣布資格證書無效;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消其注冊,并根據相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編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編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圖章等),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二)各設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本轄區考試的組織推行工作,要與當地經偵、工信、紀檢監察等部委緊密協同,嚴厲考紀考風,著力采取有效舉措,堅決懲處作假騙考、替考、團伙假賬、利用高科技方式作弊等行為。
對應試人員考試中存在違紀違法行為的,將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七、疫情防治有關要求
為著力做好新冠腦炎災情防治工作,各省要嚴苛根據有關規定和當地災情防治要求,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本次考試考務的相關工作要求將按照災情防治情勢適時調整,請報名人員在考試前及時關注官網公布的有關通告及提示,嚴苛按考區相關要求出席考試。因災情存在不確定性,或許由于災情防治情勢還要等緣由導致考試延遲或取消,請廣大報名人員知悉。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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