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2 11:11:00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了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我們學校的工作。
第二條 學院名稱: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校國家標準代碼:12057
學校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地址
建華路校區:包頭市青山區建華路15號
呼德木林街校區:包頭市青山區呼德木林街12號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五條 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招生、教學、紀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錄取規則及辦法
第七條 學院的招生工作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生監督”的招生原則,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八條 升級比例
學院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定點批次和錄取分數線,按照投入比例提高招生比例,一般為120%。
第九條 入場規則
學院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統一錄取分數線,按照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填,則錄取第二志愿,以此類推。未填寫申請表但同意轉學的學生將在最后被錄取。專業安排按照“專業偏好”進行2023年包頭鐵路學校錄取分數線,即按照考生的專業偏好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提交成績相同時,文科、文科考生按照單科成績(蒙古語A或韓語,下同)、綜合文科、外語、文科數學成績進行排列藝術。考生按照理數、綜合科學、語文、外語成績分專業。高職院校考生按照專業綜合課、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分配專業。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精神,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關于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采用英語進行。由于教學條件有限,入學后僅提供英語教學。使用非英語語言的候選人應謹慎申請。
第十二條“商務英語”專業招生時考慮英語成績。錄取“酒店管理”專業男學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70米,女學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條 入學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對因身體原因不適合報考專業的考生2023年包頭鐵路學校錄取分數線,將按照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復試后無法正常學習的,或者體檢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學籍管理等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 新生學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執行:
學費:5000元/年·學生
住宿費:1000元/年·學生
第十六條 凡被正式錄取、完成學業并成績合格的,發給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學歷證書 學校名稱: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七條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各省、市、自治區的子專業招生計劃、專業引進、獎學金、貧困生資助等。詳情請參閱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內蒙古招生專刊、高校招生簡章。網站等
第十八條 學院網站:
招生咨詢熱線:—3320109
0472—3320106
傳真:0472-3320109
第十九條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要求及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包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