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29 15:04:55作者:佚名
新都區教育局、襄都區教育局、開發區社會局,各市屬學校: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號)和《河北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杏教字[2023]9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2023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原則及依據
普通高中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普通高中招生以初中畢業生入學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為依據,按照學生申報意愿和高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未參加我市初中入學考試(經市教育局批準的跨市民辦普通高中計劃內學生除外)、未填寫高中意愿、成績低于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中錄取批次及招生計劃見附件1。
三、招生范圍
(一)市區普通高中原則上在市區(含新都區、襄都區、開發區,下同)范圍內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準,公立普通高中不得跨縣招生。違規跨縣招生的學生,一律不予入學。
(二)2023年,河北省河北省河北一中、河北省河北二中各舉辦“郭守敬創新實踐班”,面向全市招生2個班、100名學生。學校要結合實際情況提前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以中考成績、面試或個人特長發展、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為依據選拔錄取學生,工作方案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實施。
(三)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按照省教育廳規定,2023年,核準區域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得超過學校招生總計劃的10%。其中,河北省石家莊市太行中學、河北省開元中學、河北省精英中學、河北省龍崗實驗學校、河北省大成中學、河北省追光中學在市區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據計劃和志愿統一招生。
(四)市外民辦普通高中繼續由市教育局自主招生,在市內招生,采用網上填報報名表的方式,按照報名表和有關規定招生。
4. 志愿者申請
一、填表時間及方式
2023年新都區、項都區、開發區考生報考市區普通高中(含河北省姜水中學、河北省會寧中學,下同)及河北省外民辦普通高中,均采用遠程在線方式填報志愿。考生應于2023年7月5日8時至7月7日18時期間,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中考志愿填報”欄,在法定監護人指導下,根據自身升學意愿、中考成績及相關要求填報志愿。在規定填報志愿時間內,考生可以更改志愿,超過規定時間,考生將無法填報或更改志愿。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的考生,不予普通高中錄取,視為自動放棄2023年就讀市區普通高中和河北省河北省外民辦普通高中的資格,全市普通高中一律不予錄取。過去,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后只能報考職業高中、中專,不得報考普通高中,否則無法登記學籍。
(二)申請表填寫要求及說明
1、第一批:(1)統招申請。 河北省河北省第一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二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精英中學(面向河北省河北省招收統招學生100名,學費與河北省河北省第一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二中學相同)。 考生在填寫統招平行申請時,可在上述3所學校中選擇2所學校填寫申請。 (2)名額生申請。 河北省河北省第一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二中學。 考生在填寫名額生申請時,可在上述2所學校中選擇1所學校填寫申請。河北省河北一中、河北省河北二中定額生數均為學校今年招生計劃(不含特殊招生計劃)的80%(河北省河北一中、河北省河北二中2023年定額生名額分配表見附件2)。
2、第二批次:河北省河北太行中學、河北省河北開元中學、河北省河北精英中學。設兩個平行選擇,考生可從以上三所學校中選擇兩所學校填寫志愿。本批次三所學校均為民辦普通高中。其中,河北省河北太行中學學費為7500元/生/學期,住宿費為500元/生/學期;河北省河北開元中學學費為5850元/生/學期,住宿費為500元/生/學期;河北省河北精英中學學費為12000元/生/學期,住宿費為1000元/生/學期。
3、第三批:河北省石家莊市第三中學、河北省石家莊市第五中學、河北省石家莊市第十九中學、河北省石家莊市江水中學、河北省石家莊市會寧中學。設置4個平行選擇,考生可在上述5所學校中選擇4所填寫選擇。
4.第四批:河北省河北省第七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八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十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二十二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二十六中學、河北省河北省龍崗實驗學校(民辦)、河北省河北省大成中學(民辦)、河北省河北省追光中學(民辦)。設7個平行選擇,考生可從以上8所學校中選擇7所學校填寫選擇。其中,河北省河北省龍崗實驗學校學費標準為7500元/生/學期,住宿費為670元/生/學期;河北省河北省大成中學學費標準為8800元/生/學期,住宿費為800元/生/學期;河北省河北省追光中學學費標準為14000元/生/學期(含住宿)。
5. 河北省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2023年河北省外民辦普通高中在我市繼續實行單獨招生(河北省外民辦普通高中2023年招生計劃見附件3)。凡參加中考并有意愿就讀河北省外民辦普通高中的應屆畢業生,均可在規定時間內填寫相應的河北省外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申請表。每位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所河北省外民辦普通高中報考。
(三)注釋
1. 以上普通高中排名不分先后;
2. 填妥申請表后,考生須點擊頁面底部的“提交”按鈕。當屏幕上出現所報讀科目的匯總表時,即表示申請已成功提交。如未出現上述表格,則表示申請未成功提交,所報讀科目無效。
五、錄取辦法
市教育局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控制分數線制定辦法,確定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市外民辦普通高中的順序進行錄取。
1、第一批:河北省河北一中、河北二中、河北省河北精英中學(統招100名)。先統招,后分配。根據各高中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志愿,確定各高中統招分數線。河北省河北一中、河北二中、河北省河北精英中學統招學生按平行志愿優先錄取,再將河北一中、河北二中統招錄取分數線降低50分至分配最低控制分數線,分配學生按學校錄取。對部分初中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仍不能滿足的名額分配指標,市教育局將調整為集中使用全市普通高中統招計劃,根據考生志愿、中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評結果,不分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名額滿員。
2、第二批次: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省太行中學、河北省河北省開元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精英中學,按批次平行選擇方式,分兩個批次錄取。
3、第三批次:河北省河北省河北三中、河北省河北五中、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第十九中、河北省河北省河北江水中學、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省會寧中學,四所學校平行選擇,按批次內平行選擇錄取。
4、第四批:河北省河北省石家莊市第七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八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十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二十二中學、河北省河北省第二十六中學、河北省河北省龍崗實驗學校、河北省河北省大成中學、河北省河北省追光中學。7所平行志愿學校按“批次內平行選擇”模式錄取。
5. 河北省外民辦高中招生:市教育局根據學生意愿和招生計劃,按照中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招生,直至名額滿員。招生完成后,河北省教育局通知學校所在地市教育局,憑錄取名單通過“河北省學籍管理服務平臺”辦理電子檔案轉學。非市教育局統一錄取的學生,我市不予認可,不辦理初中生檔案轉學。
6. 注冊要求
被心儀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領取錄取通知書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書面說明理由的,視為放棄在普通高中學習的機會,其他普通高中不予錄取。各普通高中應在校內顯著位置公布錄取分數線及錄取名單,供學生查閱。各普通高中(含民辦學校)應在市教育局下達錄取名單后7個工作日內辦理新生報到等相關手續,并將新生報到情況(包括已報到學生名單和未報到學生名單)及時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政策宣傳引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廣泛。各縣市區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初中要高度重視招生錄取政策宣傳,為考生做好服務。要會同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和有關單位,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校報、微信、校刊等形式2023年求全國高中學校排名錄取分數線,及時宣傳今年普通高中和市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填報志愿、錄取程序等,并進行充分、深入、細致的解讀。在招生的關鍵環節、關鍵點,做好群眾關心的重點政策和難點的宣傳解讀,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河北省教育局致2023年市區中考考生及家長的一封信》要發放到每一位初中畢業生及學生家長手中(家長簽字后,學校留存一份),讓學生了解、家長理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正確引導、科學指導廣大考生及家長理性選擇適合自己個人成長和終身發展的學校,按要求填寫相應志愿。各普通高中在發布招生信息時,要實事求是、有據可查,不得發布虛假招生信息詐騙考生。嚴禁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及中考上線率。對未經審核擅自發布招生信息,存在違規失實行為的,將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嚴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偷考錄取、超計劃錄取或者跨地區違法招生;嚴禁普通高中互相以名義招生或者入學后違法辦理轉學;嚴禁公立普通高中聯合舉辦民辦普通高中以公立普通高中名義招生;嚴禁公立普通高中以“資助”、“集團辦學”、“聯合辦學”等名義參與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嚴禁學校違法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或者與校外機構聯合招生、推薦學生到指定校外機構上課、培訓,違法收費;嚴禁普通高中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各類考試選拔學生,或者以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嚴禁普通高中以高額物質獎勵、免除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奪生源;嚴禁學校代填報名申請;嚴禁普通高中招收其他學校已經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嚴禁招收借調生;任何學校不得招收市教育局錄取名單以外的學生。
(三)嚴格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管理辦法》《河北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訂)》《河北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訂)》規定,及時做好新生學籍管理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學籍相符、學籍隨生”原則,嚴禁生籍分離、空報、弄虛作假現象。嚴禁學校以轉學為名變相招收學生,嚴禁為違規跨地區招收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轉學注冊。高中一年級嚴禁大班授課。
(四)嚴格落實問責制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學招生“十嚴”紀律以及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完善違規招生查處和問責機制,暢通違規舉報、受理申訴渠道,及時糾正、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招生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公立學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對于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給予約談、通報批評2023年求全國高中學校排名錄取分數線,并按照有關規定,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對于違反規定參與招生的校外培訓機構,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責令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列入“黑名單”、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對違反規定、違紀的個人,將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行政處分,直至撤職、開除學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對因監管不到位、職責履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努力營造規范、有序、有令而行的良好環境。
附件:1.2023年河北省市區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及招生計劃.xlsx
2.2023年河北省河北一中、河北二中招生名額分配表.xlsx 3.2023年河北省河北省外民辦高中招生計劃.xlsx
河北省教育廳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