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8 17:53:40作者:佚名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預計將達到13萬多人,總量壓力將進一步加大。為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到企業就業,省政府將繼續實施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工程。
二、總體目標
全省選派普通高校畢業生1萬名到基層事業單位和基層企業任職,其中,到基層事業單位任職4900人,到基層企業任職5100人。具體任務為:通過統一考試,選派4000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幼兒園等學校任教(包括選拔合格的農村中小學代課教師和將80名優秀退役運動員安置到農村中小學);選派300名醫學(含護理)類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任職;選派300名畜牧獸醫、農學類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畜牧獸醫、農業技術推廣等涉農崗位任職;選派300名旅游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旅游崗位任職。 通過雙向選擇,引導5100名停業離校高校畢業生到市、地、縣、區所屬企業就業。
三、具體任務
1.選派49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公益崗位工作。
1.評選范圍及條件。
甘肅籍、2002年及以后畢業且尚未就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屆及往屆畢業生,其中甘南州、天祝縣藏區小學幼兒園崗位學歷要求可放寬至普通中專以上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須精通藏語、漢語)。
(1)熱愛祖國,遵守法律法規,身體健康,愿意并適合在基層教育、衛生、農業、畜牧業、旅游等崗位工作;
(二)服從工作需要和組織安排;
(3)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具體要求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發布的實施細則為準)。
農村中小學代課教師、優秀退役運動員的選拔范圍和條件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體育局另行制定。
2.選拔方式及時間安排。
全省統一考試,各市州3月底前上報本市招生需求計劃和分配計劃,4月向社會公布,5月組織報名,7月組織統一考試,8月審核批準招錄,9、10月組織崗前培訓和安置,11月檢查驗收。
3. 指數分配及配置方法。
(一)名額分配。省人社廳根據各市州基層崗位實際需求情況和報考人數分配選拔名額;各市州向縣區市分配名額。名額分配繼續向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傾斜,繼續加大對蘭州新區的傾斜力度。
(2)統一考試。考試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考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150分)和專業基礎知識(150分),兩項成績相加為總分(民族自治州、自治縣少數民族考生在總分中加5分)。
(三)初選、體檢、公示。各縣、市、區根據分配指標和總成績甘肅省一萬名考試,從高到低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擬錄取人選名單。確定擬錄取人選名單后,按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公示后報市、州。對符合條件的網校頭條,由市、州進行審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四)審批、培訓、錄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擬聘人員進行審核、審批,并向各市州下發正式通知。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應聘崗位要求,及時對擬聘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安排上崗。
4.保障措施。
選拔錄用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資等福利待遇按照地方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政策標準執行,納入省級財政轉移支付。
普通高校畢業生入職后按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取消此前“試用期滿5年內不得轉崗”的限制,允許正常流動。
組織考試等項目實施工作所需費用由省、市、縣、區各級財政承擔。其中,省級主管部門組織考試等實施工作所需費用由省級財政承擔,市、州、縣、區組織考試等實施工作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承擔。
5.職位要求。
(一)項目組織機構。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農牧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旅游局、省體育局等有關部門會同市、地、縣政府組織實施。代課教師資格審核由教育部門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配合完成。
(二)工作紀律。選拔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增強考試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辦事,嚴守工作紀律。各級督導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對選拔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招考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等進行監督。各市州要嚴格執行選拔工作的政策規定,不得隨意更改、制定加分等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協調,認真落實有關要求,確保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6.驗收方式。
選拔工作完成后,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農牧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旅游局、省體育局等部門檢查驗收工作落實情況并書面報告省政府。
7、崗位職責。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協作單位: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農牧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旅游局、省體育局。
實施單位:市、地、縣、區政府。
(二)引導51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企業服務。
1.支持政策。
(1)畢業生在企業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按規定支付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辦理社會保險。省財政部門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助。服務企業負責為畢業生安排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承擔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2)畢業生在職期間,人事檔案由企業所在縣市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辦理,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工齡認定、申請科研項目經費、申報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同等待遇,工齡按服務年限計算。畢業生在職期間,可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項目等用人單位招聘。
(三)服務期滿后,用人單位應積極招收、留用畢業生。企業接收畢業生服務或留用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的,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優惠政策;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繼續在企業工作或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可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錄用考試,享受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項目的相關優惠政策。
2.人員確定。
(一)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定服務企業資格,匯總企業需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各市州上報的需求情況和各地離校失業高校畢業生數量,將指標分配給各市州。
(二)各市州在確定的目標范圍內,通過畢業生自愿報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推薦、畢業生與用人企業相互選擇的方式,確定服務對象。
3.考核與資金管理。
(一)畢業生考核由市、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服務企業和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具體實施。各市要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機制,切實加強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服務人員考核結果和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障情況作為發放生活補助的依據。
(二)省財政部門設立支持高校畢業生服務企業專項資金并納入財政預算,每年按照省人社廳下達的計劃指標,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補助標準落實到各市州甘肅省一萬名考試,由市州財政部門統一下達。
(三)畢業生到基層企業服務應當使用專項資金,堅持專款專用、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嚴防虛報、挪用資金等行為,自覺接受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和審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具體實施細則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另行制定。
四、崗位職責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協作單位:省教育廳、省監察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旅游局。
實施單位:市、地、縣、區政府。
1. 報名要求:
1.“三扶一幫”申請范圍為:甘肅省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專科(高職)以上學歷、尚未實現就業的應屆畢業生。
2、“進村進社區”適用范圍:2003年至2015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尚未實現就業。
2.報名時間:
2015年5月下旬,共7天(2014年報名時間為5月24日至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