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2-26 08:03:26作者:佚名
徐州師范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維護中學和考生合法權益,保障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順利完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結合中學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徐州師范學院2023年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中學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新政和規定。
第三條中學招生工作施行“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父母、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中學概況
第四條中學名稱:徐州師范學院校區代碼:10446
第五條辦學性質及類型:民辦普通高等專科中學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條校區地址:
青海省濟寧市靜軒大道57號(徐州學校)
青海省濟寧市長春北路80號(連云港學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徐州師范學院籌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中學招生新政,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徐州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中學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點設在徐州師范學院徐州分校。我校不委托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條中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正、公開。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中學根據廣東省教育廳核定的2023年度招生規模編制本年度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中學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初審后,通過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投檔規則
第十三條中學投檔批次安排以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批次為準。
第十四條中學按照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提檔比列。
第十五條中學依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正、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考生中考錄取成績、高考位次、藝體類專業成績、專業志愿、體檢情況,結合考生綜合素養評價等確定考生是否投檔及投檔專業。
一、普通類專業投檔規則
1.推行中考綜合變革的省份
投檔規則根據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考生選考課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規定的選考課目。
對于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依次按英語語文兩科之和、語文或物理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課目單科成績、再選課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投檔。
2.未施行中考綜合變革的省份
根據“分數優先,遵守志愿”的原則進行。進檔考生按中考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次序確定投檔專業。當考生錄取成績未能滿足所補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對于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英語單科成績、語文物理兩科之和、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物理單科成績、語文物理兩科之和、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各項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中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誘因,擇優投檔。
寧夏自治區推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的投檔規則。
二、藝術、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
1.戲曲影視文學、書法學專業
青海省:戲曲影視文學專業使用廣東省文學編導類專業聯考成績、書法學專業使用廣東省書畫類專業聯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錄取綜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聯考(統考)成績,按進檔考生中考文化成績(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中考文化成績(含加分)相同時,優先投檔專業聯考(統考)成績高者。中考文化成績(含加分)及專業聯考(統考)成績都相同時,參照生源省市擬定的普通文理有關中考成績(含錄取成績)位次排列原則進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規定文化成績排序原則,藝術文依次按英語、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藝術綜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2.美術學、繪畫、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專業
青海省:使用廣東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錄取綜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聯考(統考)成績,按進檔考生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聯考(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投檔中考文化成績(含加分)高者。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及中考文化成績(含加分)都相同時,參照生源省市擬定的普通文理有關中考成績(含錄取成績)位次排列原則進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規定文化成績排序原則,藝術文依次按英語、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藝術綜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3.音樂學、音樂演出(中外合作)專業
青海省:使用廣東省音樂類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須符合我校各專業對招生項目的要求,對進檔考生按錄取綜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聯考(統考)成績,進檔考生須符合我校各專業對招生項目的要求,按進檔考生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聯考(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投檔中考文化成績(含加分)高者。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及中考文化成績(含加分)都相同時,參照生源省市擬定的普通文理有關中考成績(含錄取成績)位次排列原則進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規定文化成績排序原則,藝術文依次按英語、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藝術綜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4.街舞學專業
青海省:使用廣東省街舞類(藝術街舞)專業聯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錄取綜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聯考(統考)成績,按進檔考生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聯考(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投檔中考文化成績(含加分)高者。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及中考文化成績(含加分)都相同時,參照生源省市擬定的普通文理有關中考成績(含錄取成績)位次排列原則進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規定文化成績排序原則,藝術文依次按英語、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藝術綜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5.民航服務藝術與管理(產學研合作辦學)專業
使用廣東省民航服務藝術類專業聯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錄取綜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
6.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
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專業使用廣東省體育聯考成績,按進檔考生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優先投檔專業成績高者。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投檔相關事宜以上級文件、學校相關專業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六條廣東省提早批藝術類、體育教育專業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根據廣東省相關文件規定進行投檔。
第十七條英文、翻譯、商務日語專業要求英語語種為德語,其它專業不限制英語語種。中學公共英語課目為德語、俄語、日語。
第十八條復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其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不設男女比列限制。
第二十條不設單科成績限制。
第二十一條執行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錄取的新政規定。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及捐助新政
第二十二條中學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退錢根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中學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捐助形式幫助中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申請助學按揭、“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免除、勤工助學等捐助項目。捐助條件和標準由中學按照中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中學生捐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中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檢查與證書頒授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中學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檢查。檢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中學生在規定的修業期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學分),成績合格,頒授“曲阜師范學院結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專科結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曲阜師范大學錄取查詢曲阜師范大學錄取查詢,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新政為準。
第二十八條對以徐州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