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18 20:04:49作者:佚名
京人社發(fā)〔2021〕7號
依照《北京市積分進駐管理方法》(京政辦發(fā)〔2020〕9號,以下簡稱“辦法”)、《北京市積分進駐操作管理條例》(京人社開發(fā)發(fā)〔2020〕8號),為做好2021年積分進駐公示及進駐申領工作,現(xiàn)將有關內(nèi)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公示擬取得進駐資格人員6045人。申請人取得進駐資格后自行舍棄的,進駐資格不入闈。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請人可登入積分進駐在線報送系統(tǒng)查看本人積分結果及排行。
三、擬取得進駐資格的申請人名單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屆滿無異議的取得進駐資格,可按相關規(guī)定申領本市暫住戶籍。
對擬取得進駐資格人員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外向相關部委實名書面反映(電話:,傳真:,聯(lián)系地址:西市區(qū)長汀門大街5號北京 積分落戶,杭州市積分進駐服務中心,郵局編碼:100050)。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相關部委將按照反映狀況進行核實。經(jīng)核實屬實取消進駐資格的,進駐資格不入闈。
四、取得進駐資格的申請人申領本市暫住戶籍期限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請安排好時間北京 積分落戶,錯峰有序申領。明年繼續(xù)推行電子調(diào)函,經(jīng)公示取得進駐資格的申請人,初審通過后可抵達經(jīng)偵支隊代辦進駐手續(xù)。
五、檔案初審由調(diào)京后的檔案接收部委按相關規(guī)定申領。材料清單、辦理步驟參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政府網(wǎng)站積分進駐服務專欄提示。
六、取得2021年積分進駐資格人員隨遷未成年孫輩的出生日期估算為:截止2020年1月1日(不含)不少于18周歲。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