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02 08:04:18作者:佚名
關于2021年度全省財會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議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告
高考〔2020〕8號
各縣、自治區、直轄市及山西生產建設兵團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21年度全省財會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高級財會資格考試)定于2021年5月召開,全部選用無紙化形式。現就2021年度高級、高級財會資格考試考務議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報考
(一)報考出席財會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有下述基本條件: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議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財會機制等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背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財會工作,具有相應的財會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考出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初級會計考試科目有哪些,除具有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有國家教育部委認可的大學結業(含中學、中專、職高和中專)及以上文憑。
(三)報考出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有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具有高中大專文憑,取得財會師職稱后,從事與財會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有博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或學院碩士文憑或學士學位,取得財會師職稱后,從事與財會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有碩士學位,取得財會師職稱后,從事與財會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通告所述文憑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委認可的文憑或學位。
(五)本通告所述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六)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在校師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別人員初級會計考試科目有哪些,在其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報考。
符合報考條件的臺灣、澳門和香港市民,根據就近便于原則在香港報考。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考;為在校師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考。
所有報考出席考試人員,均在其報考所在地出席考試。
(七)初審報名人員報考條件時,考取人員應遞交文憑或學位證書、會計師職稱證書、居民身分證明(臺灣、澳門、臺灣市民應遞交本人有效身分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課目
(一)高級資格考試課目包括《初級財會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初級資格考試課目包括《高級財會實務》。
出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課目的考試,才可取得高級資格證書。出席初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財會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復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初級財會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省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起草的2021年度高級、高級財會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議程
(一)考試時間
1.高級資格考試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詳細安排如下:
《初級財會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課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2.初級資格《高級財會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禮拜六),考試時間為8:30—12:00。
(二)考務議程
1.2020年11月6近日,各縣級考試管理機構發布本地區2021年度高級、高級財會資格考試課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2.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全國財會資格評價網”的高級、高級財會資格考試報考系統開通。在上述時間內,各縣級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報考開始時間,考試報考及交費統一在12月25日24時截至。
3.2021年4月16近日,各縣級考試管理機構發布本地區中級、高級財會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復印的起止日期。
4.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組織中級、高級財會資格考試。
5.2021年5月26近日,開展全省評卷大會,布署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卷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2021年繼續在全省推行網上評卷,舉行初級資格考試集中網上評卷的試點工作。
6.2021年6月10近日,各縣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財會司和財會資格評價中心同時申報評卷數據(光碟),并附本地區上報數據統計匯總表與評卷工作的書面報告。
7.2021年6月15近日下發高級資格考試成績,6月22近日下發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財會資格評價網”上發布。各縣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發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發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各縣級考試管理機構可向其提供相關課目的明細分值。
8.考試成績與合格標準發布后一個月內,各縣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高級財會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初審、確認工作,并向財政部財會司和財會資格評價中心申報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考工作,嚴苛掌握報考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
(二)各縣級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近日完成對閱卷人員、考試工作人員輪訓等各項考前打算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歐盤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查等工作,并做好防控和懲處作弊活動的各項打算工作。
(三)各地區、各中央單位可依照本地區、本部委財會人員的實際狀況,在全省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確定本地區、本部委2021年初級財會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并報全省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升服務意識,認真負責,悉心細膩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及時把考試議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告到考生,確保2021年度高級、高級財會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完滿完成。
(五)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根據本地區新冠肝炎災情防治工作有關要求,制訂災情防范舉措和應急預案,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省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