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03 14:03:05作者:佚名
通常何謂的融資原來就是借貸或是資產而集資所采取的一種本幣方式,那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范圍有什么呢?下邊一上去了解下。
其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范圍如下:
1、訴訟保全擔保。
2、投標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債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3、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付款擔保、財產保全擔保、租賃協議擔保及其他協議擔保。
4、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相關的中介服務。
另外,依據《全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規范管理指導意見》規定財務公司經營范圍財務公司經營范圍,非融資性擔保業務范圍只好從事以上服務,不得從事吸收存款、集資收款、受托借貸、發行匯票、發放房貸等國家金融監管及財政信用業務。
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擔保業務區域如下:
1、一級擔保是可跨省區從事的擔保業務。但前提應當滿足實收本幣資金2萬元以上;
2、二級擔保是沒法在外省從事擔保業務;
3、三、四級擔保只好在本地(市、州)從事擔保業務,省內是不可以的。
4、持有《非融資性擔保機構臨時等級證書》的擔保機構只好在地級(市、州、區)內從事擔保業務。甚至擔保機構應當在核定的擔保經營范圍內從事擔保活動,不得超過擔保范圍,另外,擔保機構應每季度向其行業指導部委上報財務報表等要求材料,同時備案于同級監管部委及上級指導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