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02 11:01:35作者:佚名
蘇州大學坐落于素有“人間天堂”之稱的歷史文化名城蘇州,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211工程”、“2011計劃”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與江蘇省、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江蘇省共建高校,也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培養高素質藝術人才,進一步做好學校藝術類考試招生和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范圍
學校美術與設計類專業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美術學、美術學(師范)、藝術設計學等8個專業。以上專業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重慶、上海、江蘇等17個省份招生,考生報考上述專業只需參加相應省份的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我校不組織校考。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表。
注:1.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2.以上專業學制四年蘇州大學錄取分數線,層次本科,計劃類別為藝術類專業。
二、報考條件
1.招生省份范圍內且符合生源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考生須認同本簡章內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試規定。
2.考生須參加我校各專業涉及的生源地專業課省級統考,且成績合格。各地對應的省級統考類別詳見附件1。
3.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
4.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
三、錄取原則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2023年藝術類招生文件有關錄取規定。
2.錄取依據
(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
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蘇州大學錄取分數線,進檔后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使用投檔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未提供投檔成績的省份,則按照“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若成績相同,按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2)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
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后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用以下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綜合成績=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
若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四、監督及申訴
1.學校將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健全工作機制,接受社會監督,嚴防權力尋租,切實保障各環節按程序有序實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認為學校的招生錄取行為違反教育部相關規定的,可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異議、申訴或者舉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及時處置違規違紀方面的信訪問題(招生辦公室電話,郵箱:,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凡是以單位名義反映的必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必須署真實姓名、所在單位和聯系方式。
2.對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3.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