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2-26 15:38:26作者:admin2
主要特色的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綜合實力連續10年在多個有影響力的大學排行中進入全國百強。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有71個本科專業,8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專業博士學位點,28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3個專業碩士學位類別;4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20個學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學科,13個專業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一、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我校今年藝術類計劃招生660名。藝術類分文理科的省份僅面向藝術類文科考生招生,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不作文理科報考要求,分省分專業計劃如下:
1.音樂類
學院
名稱
專業名稱
浙江
河北
江西
湖北
河南
湖南
江蘇
廣東
福建
合計
音樂
學院
音樂學
(師范)
90
11
11
7
9
12
10
-
-
150
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師范)
15
-
-
-
-
5
-
5
5
30
合計
105
11
11
7
9
17
10
5
5
180
2.舞蹈類
學院
名稱
專業名稱
浙江
河北
江西
湖北
河南
湖南
廣東
福建
合計
音樂學院
舞蹈學
(師范)
7
5
7
3
4
8
3
3
40
3.美術類
學院名稱
專業名稱
浙江
河北
江西
江蘇
安徽
河南
湖南
山東
寧夏
合計
美術學院
美術學
(師范)
70
4
3
4
4
4
4
3
4
100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50
10
9
9
11
10
10
8
3
120
杭州幼兒
師范學院
動畫
25
-
5
5
5
5
7
8
-
60
文化創意
與傳播學院
數字媒體藝術
30
10
5
5
8
3
9
10
-
80
合計
175
24
22
23
28
22
30
29
7
360
4.編導類
學院名稱
專業名稱
浙江
河南
湖南
江西
四川
重慶
山東
合計
文化創意與傳播學院
戲劇影視文學
31
5
7
5
13
9
10
80
注: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后公布為準。
二、2020年藝術類專業考試
按各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專業統一考試的報名辦法、報名時間、專業考試科目等執行,我校不組織專業校考。
三、2020年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2020年,我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均采用各省藝術統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藝術統考的報考對象和條件參照各省藝術類統考安排和要求執行。我校要求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達到60分(滿分按150分計),如高考外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各專業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一)音樂類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分數(綜合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
1.浙江省
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檔,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綜合分換算并錄取。若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檔,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4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60%。
(二)舞蹈學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
1.浙江省
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4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60%。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檔,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綜合分換算并錄取。若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檔,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4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60%。
(三)美術類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
1.浙江省
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檔,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綜合分換算并錄取。若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檔,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
(四)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1.浙江省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位次擇優錄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檔,則我校在要求考生文化成績、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情況下,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綜合分換算,并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檔,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