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07 11:57:32作者:佚名
就像剛起步的孩子需要父母的保護,成年后就會離開父母的懷抱一樣,一些獨立學院在“母體”中經過十幾年的孕育和發展,也不得不迎來自己的“成年”。 ”。
2008年,教育部頒布《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為獨立學院設定了五年的改革過渡期。根據教育部規定,獨立學院將面臨獨立學院繼續存在、轉制為民辦學院、撤銷或合并等幾種“結局”。
在這些選擇中,“自主創業”對于很多獨立學院來說似乎很難。按照政策設計者的初衷,主辦大學是獨立學院的“孵化器”,“幫他們上馬、搭順風車”。然而,經過多年的依賴和發展,一些獨立學院并沒有形成“獨立人格”,而是陷入了“戀母情結”。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40多所獨立學院改制為獨立民辦本科院校。今年6月,教育部網站顯示,目前全國有獨立學院280余所。
獨立學院為何難以獨立?一些獨立學院的“成人儀式”卡在哪里?這揭示了獨立??學院發展的哪些深層矛盾?
從8號文件到26號令
有人曾說過,“獨立學院是擴招生的蛋”。 20世紀90年代,中國大學擴招,大學教學資源無法滿足學生數量的激增,一些大學捉襟見肘。
“當時有人在政協會議上質問浙江大學校長:合并四校后,招生名額并沒有增加多少,怎么對得起人民?在內憂外患之下,浙江大學決定成立私立二級學院?!闭憬〗逃龔d一位負責人回憶當時的場景:1997年7月18日,浙江大學城市學院的辦學申請獲得教育部批準。 20日,學校召開新聞發布會。 22日,學生們開始填寫申請表。第一年招收了424名學生。學生。
“民辦二級學院的誕生,分流了母校的招生壓力,讓浙江大學能夠騰出更多精力發展研究生教育,實現了本科生與研究生1:1的比例。另外,約60%的教師70%的管理干部也從浙江大學調來?!痹撠撠熑吮硎荆芙饽感!敖省钡氖牵梢韵蛎褶k收取15%-35%的學費收入。每年向二級學院收取管理費,緩解了當時公立學校經費不足的問題。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的誕生就是一個起點。有關專家介紹,今年浙江20所本科院校中,有18所設立了民辦二級學院。全國高校也開始效仿江浙模式。
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院長甘德安表示,經過三年全面擴招,以民辦二級學院收入為代表的高校自籌收入從202.2億元增加高等學校投資總額由1998年的553.3億元增加到2001年的553.3億元,占高等學校總投資的比重也從39.1%躍升至47.4%,占全國高校的半壁江山。為學院和大學提供資金??梢哉f,這對高等教育的大眾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發展到一定程度后貝語網校,出現了一些問題,政府出面規范。與民營經濟的命運類似,獨立學院也經歷了一條先發展、后規范的道路?!备实掳舱J為,江浙模式在擴張過程中出了問題。 “相當一部分學校在校園內設立‘校中?!兿鄬嵭须p軌繳費制度,造成新的不平衡。納稅人已經納稅了,為何還要支付高價就讀公立大學嗎?”
這種“名校辦的民辦學校”的民辦二級學院,母性依賴嚴重,因為他們只有母校本身一個股東,沒有獨立的沖動。繳納“校名管理費”無非就是從左兜到右兜交。 ,成為公立大學新的經濟增長點。
在此背景下,2003年4月,教育部發布了《關于以新機制、新模式規范和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試設管理的若干意見》(常簡稱“8號文件”),要求獨立 學院實現六項獨立:擁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的辦學設施;實行相對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自主招生;獨立頒發學歷證書;獨立的財務會計;并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8號文件”首次將獨立學院定義為“普通本科院校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本科層次二級學院。部分普通本科院校設立二級學院、‘分?!鳖愃频闹袑W不屬于此類。”據相關專家介紹,有的院校隨后收到了黃牌(限制招生),有的收到了紅牌(停止辦學)。 “八號文件”實施期間,大量設立獨立學院,但獨立學院總數較原民辦二級學院有所減少。
“在此之前,獨立學院一直被稱為民辦二級學院?!?“8號文件”首次賦予獨立學院法律“地位”。這也讓那些原本不敢輕舉妄動,持謹慎觀望態度的省份,隨著政策的明朗,開始行動起來。
然而,經過幾年的發展,不少獨立學院仍是“還沒長大的嬰兒”,追隨主辦大學的腳步,“依賴”逐漸變成了“依賴”。廣州大學華軟軟件學院執行董事、常務副院長遲云平表示:“就像一個富家子弟,沒有生存危機,缺乏創業動力。”
2008年,教育部頒布第26號令《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為獨立學院設定了5年的改革過渡期。去年6月,教育部副部長陸新指出,過渡政策為獨立學院的規制至少提供了六個“出路”:一是與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合作繼續舉辦獨立學院,并開展合作。尤其歡迎有實力的國有企業。與大企業合作;二是改制為民辦本科院?;蚱渌墑e民辦學校;三是并入公立學院,即那些自行舉辦、沒有獨立校區的公立學院和大學。具有“校中?!碧攸c的獨立學院可以考慮并入公立學院和大學。四是整合資產?,F有獨立學院將被合并,繼續辦辦獨立學院或改制為民辦本科。學校或其他級別的私立學校;五是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改建為公立大學;六是終止學校辦學。
這意味著,一些擁有“獨立”資本的獨立學院到了“分立辦學”的時候了,“轉學”考驗已經開始。
有研究人員表示福州大學陽光,過去他們被稱為公立大學,但很少是公立大學。它們在很多方面與民辦大學相似,但缺乏靈活的辦學機制。獨立學院脫離母校后的尷尬將不復存在。
據媒體報道,全國已有40多所獨立學院改制為民辦本科院校,近一年來,已有8所獨立學院改制為民辦本科院校并成功更名。 “不僅節省了1700萬元的冠名費,轉學還在招生指標和專業設置上帶來了真正的獨立?!惫枮I劍橋學院董事長于松嶺告訴記者。
“啃老族”為何難以“斷奶”
2013年10月,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董事長俞敏洪出任耿丹學院新任董事長。接下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的offer,對他來說,既是一塊大蛋糕,又是一塊燙手山芋。
脫離母校轉型為民辦大學是獨立學院的重要出路。這意味著民辦大學的管理機制將更加靈活,這是轉移釋放的政策紅利。但另一方面,俞敏洪也不會忘記,在創辦過程中,一些獨立學院擺脫了束縛福州大學陽光,蓬勃發展;有的失去了光環,人氣下降,師資匱乏,招生困難……“獨立”是必須的。等號背后的答案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樣難以預測。
甘德安表示:“‘26號令’的發布,意味著一些獨立學院將失去母校有吸引力的前綴和共享資源。對于那些沒有做好準備的獨立學院來說,等待他們的很可能是冬天會很苦。”
正因為如此,很多獨立學院在改革中并沒有走上“獨立”的道路。
“獨立與否,涉及到獨立學院與民辦大學之間的競爭。”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院長陳光德認為,陜西的獨立學院短期內不會改制為民辦大學。這是陜西高等教育的格局決定的。目前,陜西8所民辦本科院校經過多年積累,實力雄厚。獨立學院貿然加入爭奪學生的混戰是不明智的。
大部分原地踏步的獨立學院都采取“如果不改變,時機還沒有到”的心態。青海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青海獨立學院實力非常薄弱,急于獨立就如同趕著嬰兒上戰場?!?/p>
不僅如此,按照“26號令”的要求,更多的問題已經顯現出其復雜性。
甘德安認為:“獨立學院的審批和設立先行,規范性政策在后出臺,相反的過程自然會在運營和政策之間產生裂痕。”
這種現實與政策撕裂的“裂痕”,成為不少獨立學院轉型困難的原因。我國大部分獨立學院起步坎坷,辦學條件參差不齊。為了將他們轉為正規部隊,“26號令”提高了辦學門檻,并包含了大量考核內容:在硬件方面,每個學生的平均建筑面積必須達到30平方米。生均教學儀器設備達到5000元,生均圖書數量100冊;軟件方面,對校長資質、辦學目標、課程體系等方面進行評估。
俞敏洪接手耿丹學院后遇到的第一個“硬杠桿”是“26號令”,要求獨立學院擁有“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者國有土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英畝?!?“還是不夠,25畝,我們還在向教委申請延期?!庇崦艉楸贿@25畝難住了。 “土地寶貴的北京500畝土地怎么能和西部省份的500畝土地一樣??”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獨立學院院長告訴記者:“我們家長學校的面積還不到500畝,更何況是我們的?!彼J為,為了符合政策,獨立學院只能借錢擴建土地,或者將校園搬遷到郊區,學院將承擔新一輪的債務。
“這不僅僅是成本問題。”談起土地流轉,黑龍江某獨立學院院長總是憂心忡忡。 “與合伙人一起將一塊國有土地轉讓給高校,國土部門認為存在資產投資風險,難度堪比登天。因為涉及到土地,國資委、稅務、財政等部門,教育部門很無奈,也想幫忙,但中間還隔著一層?!?/p>
《26號令》另一個執行難度較大的條款是第十二條。獨立學院創辦人的出資必須通過法定驗資,并在籌建期間轉入獨立學院名下。在這一問題上存在明顯的地區差異,重慶是最早開展資產轉讓的地區。 “當時政府免除了所有轉讓稅,包括辦學稅費,無形中節省了幾千萬?!币晃华毩W院的董事長回憶道。
“地方稅可以免,但國家稅不能逃?!焙芏嗥渌胤降莫毩W院就沒有這樣的運氣。中山大學原黨委書記、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李彥寶牽頭的“我國獨立學院經驗與發展研究”課題組,對50余所獨立學院進行了調查全國各地。調查發現,有市長直接下令對獨立學院的資產評估免稅,但當地稅務部門的答復卻是“市長不比總理大”。
事實上,稅費只是一方面。絕大多數獨立學院的資助者對轉學持消極或抵制的態度。 “名義上他們對稅收評估有意見,但實際上他們對誰擁有獨立學院有意見?!币晃欢嗄暄芯开毩W院問題的專家表示。
“‘26號令’沒問題,但到了具體操作層面,就有點不太對勁了?!?strong>福州大學陽光學院副院長劉通表示:“‘26號令’要求獨立學院被視為民營企業、國有資產?!?、公共資產的退出,有些地方在執行過程中強化了這個理念?!?/p>
江西一所獨立學院院長表示:“我們辦得不錯,沒有負債,但省里規定辦學需要找投資人,這不是自找麻煩嗎?”這位院長的煩惱也困擾著很多獨立學院。院長。
《中國獨立學院調查報告》顯示,浙江、湖北、江蘇等省獨立學院發展良好。浙江省22所獨立學院中,有20所除了其舉辦的公辦學校外沒有其他主辦單位。湖北省31所獨立學院中有16所沒有投資者;江蘇省22所獨立學院中有14所是國有和民辦二級學院。這些獨立學院已經達到了一定的水平,不再需要大量的投資,有的甚至沒有債務。不過,為了遵守“26號令”,他們正在尋找合作投資者。有的只是名義上的合作,有的卻引發了新的合作沖突。 。
改革的深度在于產權
從“8號文件”到“26號令”,教育部逐步提高獨立學院的辦學門檻,獨立學院更加規范。但獨立學院產權制度尚不明確。面對“26號令”的要求,曾經被忽視的產權問題成為獨立學院發展的“攔路虎”。
如果說轉學是獨立學院的“成人禮”,那么產權問題就是獨立學院的“誕生證”。如果“出生證明”不清楚,就無從談及成年。研究獨立學院多年,甘德安深有感觸:“與國企改革類似,獨立學院改革的核心是產權?!?/p>
長期以來,姓氏是“公”還是“民”的問題一直困擾著獨立學院,有的學校更是忌諱一個人的出身。李彥寶說:“一些辦學很好的獨立學院卻極不愿意承認自己是獨立學院。”
“獨立學院的姓氏既不是‘公’,也不是‘民’,而是‘她’——社會資本的‘她’,服務社會的‘她’,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她’。學院在產權結構上,要形成公辦學校的無形資產、投資者的實物資產和以專家教授為代表的人力資本的產權結構。在經濟上,獨立學院的產權結構應該是混合型的。從所有權上看,應該是民辦、管理的民辦大學。”甘德安說。
“只有獨立學院有贊助商和投資者,而這兩個投資者都會把獨立學院拆散?!痹诟实掳惭壑?,投資者追求利潤,學校追求教育質量。 “在現有的成本約束下,一批學校正在絞盡腦汁地提高教學質量;在保持現有教學質量的同時,一批學校正在想方設法降低成本?!?/p>
有專家指出,投資者、辦學機構和母體之間是一種合作博弈的關系。獨立學院的狹義所有權、辦學權、收益權分屬不同主體,三者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三者和諧共存的關鍵在于制度的鋪墊,而這方面的政策準備恰恰不足。
政策的模糊性首先體現在營利性獨立學院與非營利性獨立學院的區分上。李彥寶教授帶領團隊開展研究。在接受采訪的50多所大學中,沒有一所注冊為營利性學校。李彥寶說:“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區分營利性和非營利性,但國家尚未出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政策?!?/p>
但這并沒有妨礙獨立學院在“非企業法人”框架下舉辦營利性學校。據全國人大教科文組織委員會調查顯示,90%的民辦學校投入資金是為了追求利潤和回報。同時,《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教育屬于公益事業”,還提到作為對民辦高校的“扶持和獎勵”,學?!俺鲑Y者可以從辦學中獲得合理回報”。學校管理的平衡?!?”。
《26號令》規定,民辦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扣除辦學成本、儲備發展資金、提取其他必要費用后,投資者可以從辦學余額中獲得合理回報。 《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規定,必須根據收費項目和標準、辦學質量以及改善辦學條件支出占所收費用的比例確定合理回報。 “但對于合理回報的上限和期限,沒有具體規定。學校不知道如何計算,投資者也不知道。”甘德安說道。
事實上,“合理回報”在執行中確實會出現問題。甘德安說:“有的獨立學院9月1日開始收取學費,但10月前都是學校和用人單位分的,如果按照投資回報率來算,這個利潤怎么能‘合理’呢?”
“學生花錢買教育,學費滾動積累產生的資產當然屬于投資者?!痹谝淮为毩W院轉業座談會上,某獨立學院董事長這樣表示。事實上,這種對資產增值的理解代表了大多數投資者的看法。
“他們混淆了非營利性民辦大學法人財產與私營企業法人財產的區別?!崩顝氄J為,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民營企業的資產和滾動發展積累的財產都屬于投資者。全部。但非營利性獨立學院必須堅持“教育為公益性”的原則,對已轉讓的資產以及以其他方式辦學積累的資產享有學校法人財產權,不屬于非營利性獨立學院。任何個人或組織。
在政策轉移點上,有人調侃稱,這樣的“混亂”似乎是別有用心。 《中國獨立學院調查報告》指出,湖北某學院在轉讓過程中,投資方“變卦”。這所獨立學院的資產評估超過7億。事實上,其投資者原始注冊資本為7000萬,實際投資為4000萬。資產增值的主要來源是土地增值和學校學費的積累。其中30%歸母校無形資產,其余歸投資者所有。
現實中,投資者將增值獨立學院交易轉讓給另一投資者并獲取差價,通過后期評估直接占用增值資產的情況并不鮮見。
為保持獨立學院的公益性,華中師范大學副校長黃永林建議,風險存款、教職工福利基金、學院發展基金應按比例從結余和收入中提取。甘德安建議限制合理回報的上限。合理收益的基準為當年一年期國債利率,上限應低于當年社會平均利潤率。
此外,有研究人員表示,學校法人財產和合理回報問題也暴露出獨立學院董事會的監管漏洞。大多數獨立學院的董事會章程流于形式,缺乏對董事長和董事具有約束力的條款。對于董事會的權力沒有明確的定義和限制。他們無法限制董事長、董事過度參與辦學,導致大多數投資者直接參與辦學的具體過程。
李彥寶表示:“在一些獨立學院,投資方直接派人掌控獨立學院的財務、基建、后勤,控制獨立學院的資產運營。其中,還存在虛報基建成本的情況?!?、設備采購和基地,與民營企業一樣,建設等辦學成本增加了投資者的辦學投入,導致獨立學院的企業物業管理和運營失去了有效的監管。
“未來的獨立學院既然是股份制大學,那么它的治理體系也應該是多邊的?!备实掳脖硎荆@種理想的多邊治理體系應該能夠吸收社會精英和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以及學校的直接利益相關方進入董事會和監事會。其中,投資方從資本的角度考慮學校的發展和運營;學院院長從教育教學的角度考慮學校的發展;社會有德人相當于企業中的獨立董事,是社會利益的代表。
甘德安表示,為了防止“多邊”退化為“單邊”,需要在董事會、監事會和學院管理層之間形成制衡機制,并通過學校章程等制度,確保所有利益相關者有平等機會參與學校管理決策并相互依賴。監督機制用于制衡各利益相關者的行為,適當的投票機制和利益約束機制是穩定合作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