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7 10:08:21作者:佚名
2.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且仍在暫停期間的。
3.上一年度參加過高考并延期畢業再次報名的考生、上一年度被免退學計劃錄取的考生(包括未報到而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
第十二條 報名及志愿者申請
考生須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報名,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升本”考試報名系統為:“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升本信息管理平臺”(網址:)。
2024年專升本報名時間為3月22日8時至3月25日17時。在此期間,各位考生應根據本人專業、省教育廳印發的《湖南省專升本對應專業(類型)指導目錄》中公布的對應專業大類、學校在專升本信息平臺公布的招生專業,選擇并報考對應專業。
考生須按照退役大學生免試、競賽優勝者免試、普通計劃(含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計劃)中的要求報考。其中,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免試生、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等考生不得填寫相應計劃的報考申請表。
其中,免試退役高校學生僅可按照報名時選擇的專業類別填寫對應的本科專業,跨類別申請無效;申請競賽免試計劃的考生須填寫獲獎競賽對應的專業(不能對應專業的競賽除外),如填寫其他專業,只能以普通考生身份參加普通計劃考試錄取,不享受免試政策。
第十三條 報名及考試費用繳納
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考試報名費為每生130元,按照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確定準考證考生須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網上支付平臺繳納報名費。免試計劃考生須在學校非稅平臺繳納報名費(具體繳納方式見附件)。未繳納報名費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
發放時間:普通計劃發放時間為:3月22日-3月25日
免試考生繳費時間為:3月26日10:00至3月27日17:00
第十四條 按照湖南省教育廳規定,2024年本專科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2024年長沙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統一考試組織、統一招生,由各學校統一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普通考生考試科目及分數
1、2024年高考由我校統一組織,專業入學考試采用“統考科目一(150分)+統考科目二(150分)+專業綜合科目(200分)”形式,專業有附加考試科目的,分數調整為“統考科目一(150分)+統考科目二(150分)+專業綜合科目(100分)+附加考試科目(100分)”。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如下:
2.各科參考教材為:
3. 免除學生考試
報考我校的退役大學生、競賽優勝者免試錄取辦法,按照《2024年湖南省退役大學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執行。免試生免除文化課考試,學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相關職業適應性或專業技能綜合測試。專科升本科免試考試將于3月28日舉行。未被錄取的考生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統一考試,并被錄取。
第十六條 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24年4月21-22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2、考試地點:長沙師范學院(具體考場以準考證為準)。
3.領取準考證:考生須于4月18日至20日期間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信息管理平臺”(),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
第十七條 公布成績、核對成績和試卷的程序
1.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后一周內申請成績查詢。考生須填寫《長沙師范學院2024年專升本成績查詢申請表》(可在當時的成績查詢公告中下載)并通過快遞方式寄送至長沙師范學院招生考試處。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成績查詢結果若有誤,將反饋給考生,若正確則不予反饋。成績查詢內容僅限于錯報、漏報、補報,不嚴查不寬。
第十八條:刪除線
我校綜合考慮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學??生質量以及學校其他專業平均錄取率等因素,對相應專業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或相關要求;附加考試科目及格標準在附加考試科目考試大綱中公布。未達到控制線或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免試學生的錄取
學校將根據免試考生綜合考試成績,結合考生志愿、在高職院校及退役大學生服務期間的表現等,進行綜合評定,擇優錄取。獲得三等功以上成績的免試考生,免除專業適應性考試,并優先錄取。
競賽獲獎考生須填寫獲獎項目對應的專業,否則不予錄取;已向我校申請但未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繳納費用后方可錄取。
第二十條 普通考生錄取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要求,我校普通本科考生考試時間為4月21日,5月17日公布考生成績,錄取時間為5月29-31日,錄取結果公布時間為6月5-11日。
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分數優先、按志愿排序”的原則2024年長沙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照招生院校各專業招生人數與招生計劃1:1的比例,按照考生總成績(2門統一公共科目加1門專業綜合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排名靠后的考生,按照相同分數排序規則進行檔案排序。
成績相同排序規則:按大學語文、高級數學、大學英語、專業綜合科目從高到低排序,若成績仍相同,學校須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省教育廳協調研究后下達追加方案。
第二十一條 貧困家庭畢業生入學條件
學校將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文件要求,適當提高家庭貧困畢業生錄取率,原則上不高于本專業正常錄取率10個百分點。在具體錄取過程中,對家庭貧困畢業生與普通考生統一排序,按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完成后,如本專業家庭貧困畢業生錄取率達不到比例(在正常錄取率上增加10個百分點,以本專業實際家庭貧困畢業生人數計算),學校將向省教育廳申請追加計劃,通過追加計劃和單獨計劃錄取家庭貧困畢業生。在公布計劃范圍內錄取的家庭貧困畢業生,不增加計劃,但納入學校本專業錄取比例基數。
第22條 宣傳
錄取工作完成后,學校將及時將錄取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擬錄取名單在學校官網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三條 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對擬錄取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考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發給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入學咨詢
2024年7月初,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或長沙師范學院招生網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 學籍及學業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科生學籍與學歷管理
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做好專升本招生管理,于9月30日前完成專升本招生和入學注冊工作。學生入校后,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和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并嚴格審核專升本教育電子注冊信息,確保本科注冊信息與專升本教育電子注冊信息一致。
第二十六條 在校學習和畢業
已完成本科學習的學生入學后,進入本科三年級學習,學習期限為兩年,不得轉專業、轉學,不得進行非正常脫產學習。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上加注“本校XX專業本科階段開始學習”,學習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學習時間填寫,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七條 學費收取
普通本專科學生學費按照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不組織、不參與任何中介機構、輔導機構授課、講課等活動。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進行查處并追究責任。
第二十九條 考生報到時須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對不能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且未按照學籍制度按時畢業的考生,學校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其入學資格無效。
第三十條 考生應當誠實守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一經發現,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學籍,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計劃管理要求,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對專科至本科考試招生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涉及校內學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教育部令第41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依規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方案發布后,相關招生政策如有調整,以主管部門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本方案由長沙師范大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入學咨詢
招生就業處:0731-84036198
教務處:0731-84036018
郵政編碼:410100
招生網站:/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