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0 10:22:24作者:佚名
1. 復試成績及復試名單
1、我院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如下:
序列號
專業代碼
職稱
方向碼
方向名稱
重考成績
評論
總得分
政治
外語
商務艙 1
商務艙 2
081000
信息與通信工程
369
60
60
90
90
085400
數字信息
315
55
55
70
70
085400
數字信息
315
55
55
70
70
退休大學生特別計劃
2.對初試成績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的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各專業復試人選名單,考生可通過學院官網查詢復試名單(見附件1)。
3.各專業計劃招生人數如下,以實際招生人數為準:
學科(方向)代碼
學科(方向)名稱
主要計劃
推薦學生已被錄取
公開招募計劃
評論
081000
信息與通信工程
49
三十五
14
085400
數字信息
75
三十六
三十九
140100
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
不設公開招聘名額
085400
數字信息
退休大學生特別計劃
二、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請于3月24日(周日)中午12點前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資格審查,材料為原件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版,資格審查材料和復試補充材料按順序合并為兩個PDF文件,分別命名為“附件1:考生編號-姓名-資格審查材料”和“附件2:考生編號-姓名-復試補充材料”;提交問卷及問卷地址,準入審查時將查驗原件。
1.資格審查材料
1、原身份證正反面。身份證遺失的,可使用臨時身份證(有效期內)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貼有申請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蓋馬鞍山印章)。姓名、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的考生,須提供戶口簿或公安局出具的證明。
2.初試準考證。
3、學籍及學歷證明(往屆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應屆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學籍網上驗證報告》。具體申請辦法請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4、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需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需有“原件復印件”字樣并加蓋原件歸檔機構公章)。
5.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
6、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畢業證遺失的,可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的《學歷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7、凡在國外取得的學歷學位均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8.研究生入學前須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申請證明和提交辦理原學校退學手續的承諾書。
9.網上報名時學籍、學歷信息錯誤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網上學籍核實報告》或有效的學籍、學歷核實書面報告。
10、申請“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人員,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伍證明》。
(二)復審補充材料
按照復試要求,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將加強對考生往屆學習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等進行綜合考察,請考生提供科研成果或相關論文、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相關補充材料2024年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院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作為復試綜合評價依據。
1、學業成績證明:本科成績單(含GPA排名)、英語水平證明;
2、科研成果:發表論文、參加科研培訓、獲得專利等;
3、獎勵:獎學金、各類競賽獎項;
4.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區活動、志愿服務等;
5. 在校期間受到過紀律處分。
以上材料復試前需提交掃描件,復試時將核對原件。不符合報名要求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不予退還。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標準
1. 復審方式
1.復審方式:現場復審。
2、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50%。
3.考核時間:每位應聘人員總面試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考核)不得少于20分鐘。
4.考核方式:筆試為閉卷考試,面試時,復試小組對每名考生進行逐一考核,考生當場作答,必要時復試小組成員將就相關問題進行進一步提問。
(二)復試內容
復試由專業課程筆試、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測評三部分組成。
1、專業課筆試(占重考成績的20%)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內容:專業課筆試科目名稱與碩士生招生目錄中公布的專業考試科目一致,重點考察考生是否掌握扎實的專業理論和相關知識,是否具備本專業入學的基本要求。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占重考成績的20%)
評估形式:面試
考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外語應用基本能力及是否具備本專業考研的基本要求。
3.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占復試成績的60%)
評估形式:面試
考核內容:結合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有關信息,考核將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以往學業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政治素質,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寫作水平等。
(三)考核與評分
每位考生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成員將現場獨立對考生進行評分,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該考生的最終復試成績,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四、重測結果
1.重考成績與初試成績之和為入學考試總成績,重考成績與初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2.各學科按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總成績相同時,先按初試成績排序,成績相同時再按面試成績排序。學術學位考生和專業學位考生成績分別排序,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未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及格(補考成績低于該次補考滿分的60%為不及格)。
(3)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條件的。
(4)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我校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和教育部有關要求及學校報考條件2024年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院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在入學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審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 體格檢查
擬錄取考生錄取后須進行體檢,體檢表模板見附件。考生可選擇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內容須涵蓋體檢表模板中的所有內容,體檢結果憑加蓋相應印章的體檢結論書領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辦[2003]3號)執行,并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執行。 體檢結果最遲須于4月20日前提交(郵寄至: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新湖街道工場路66號中山大學深圳校區工程園北3棟503號,蘭老師,0755-23260175)。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六、信息披露
復試錄取方案、分學科(方向)錄取名額、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安排、復試結果等將在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網站上公布。參加特殊項目、享受初試加分及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信息將在公布考生名單時說明。
重考結果經學校審核后另行公布。
經審核確定的錄取名單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予以公布。
七、其他事項
1.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所在單位復試規程、考場規則和復試前本人簽署的《中山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不得向外界透露、傳播復試試題內容及其他相關信息。
2、研究生院將按照上級統一工作安排,開通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擬錄取考生可通過該系統校對、修改郵寄地址,屆時敬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3.參與考核的復試小組成員名單不予公布。
4. 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
5.本規定未盡事宜,以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有關文件為準。
八、咨詢、投訴和監督
1. 咨詢
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23260175
郵件:
(二)申訴
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
電話:-23260175
(三)監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
郵件:
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
2024 年 3 月 20 日
附件:1.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2024年復試考生名單
2.中山大學2024級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
3.體檢表模板
相關附件:
1.附件1:765-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復試名單
2.附件2:中山大學2024級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3.附件3:中山大學體格檢查表(擬錄取考生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