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8 16:22:08作者:佚名
對應學校2023年12月學位授予安排,論文預審(預答辯)將于2023年9月14日至10月8日完成。具體預審方式參見《碩士論文預審方式》浙江大學軟件學院《(試行)——含資格預審表》。
防范措施:
1、研究生在提交論文預審申請時,應提交《浙江大學軟件學院碩士論文預審記錄表》(附件1)、論文及抄襲檢查報告(抄襲檢查率:小于5%) ) 給主管。
2.由研究生導師和導師團隊成員(均為碩士或副教授以上)組成的評審小組(3人)進行預答辯評審,提出預評審結論和論文修改意見和建議浙大軟件學院,由預審組長填寫《浙江大學軟件學院碩士論文預審記錄表》并簽字。
3、通過預審(預答辯)的研究生應在導師的指導下,根據預審(預答辯)專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論文進行相應修改。導師。 經導師審核后,進入論文提交和答辯階段。
4、預審(預答辯)結論為“重大修改后需復審”的研究生,須在導師的指導下浙大軟件學院,根據導師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論文進行實質性修改。專家預審(預答辯)。 小組重新審查。 預審或預審【復審】未通過的,論文將不送教育部平臺審核,本期論文答辯申請終止。
5、預審通過后,研究生應于10月8日前完成“預答辯”(預審)信息系統錄入,并聯系導師審核(填寫“通過”或“通過”的預審意見)同意通過預審”),并提交紙質版《浙江大學軟件學院碩士論文預審記錄表(由預審組長、導師簽字)送至教學部E302室如確實需要郵寄,請使用服務好的快遞公司(如順豐速運)。郵寄地址:浙江省江南路1689號浙江大學軟件學院教學樓E302室。寧波市,朱惠霞老師照顧,郵編:315048,電話:-27830778,請于10月8日之前寄出快遞材料。
6、教務處根據10月9日前收到的《預審記錄表》及預答辯系統錄入評審及預答辯信息,研究生可登錄系統查看。
7.學位申請溫馨提示:通過論文預審的研究生須于2023年10月10日前按要求提交論文答辯申請報告及其他材料,浙江大學研究生管理系統將提交評審論文并完成學位論文答辯。主管確認。 由于碩士論文函授審核需要一定時間貝語網校,逾期申請將視為2024年3月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