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08 16:07:56作者:佚名
第一建設專業印章政策變更
取消一級建造師專業印章的頒發。 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取消“實用印章”。 “實用印章”已經退出歷史舞臺。 現在需要印章的人必須自己刻印,并承擔自己的責任。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對施行10年的《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 與原《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相比如何考取一級建造師,此次草案存在諸多差異。 大變化。
1.一級建造師全部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地方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提供初審意見。
2、對“執業”章節內容進行重大修改如何考取一級建造師,加強個人執業資格管理。
三、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上取消“執業印章”,“執業印章”退出歷史舞臺。
4、注冊證書有效期由“3年”延長至“5年”
5、《征求意見稿》要求所有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建造師。 對注冊建造工程師的需求將進一步增加。
一級建造師職業印章過期了怎么辦?
一級建造師職業印章過期后不能再次使用。 如果超過有效期繼續使用,則屬于非法使用,一經發現將受到處罰。
注冊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規定申請延續注冊。 如果續展注冊,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冊建造師注冊延續申請表;
(二)注冊證書原件;
(三)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申請人在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