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6-14 14:02:23作者:佚名
點擊圖片頂部“財政部”藍色篆字,可訂閱本陌陌。
關于舉辦2016年全省財會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選拔輪訓的通告
會計[2016]4號
各縣、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甘肅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共青團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司,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財務局、武警軍隊后勤部財務局,重慶、上海、廈門國家財會學校: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議會計法》關于“對財會人員的教育和輪訓工作必須強化”的規定和《會計行業中常年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會計〔2010〕19號)的要求,逐步推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短缺專門人才培養腳步,著重打造一批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高素養、復合型、國際化財會領軍人才,根據《全國財會領軍(后備)人才培養五年規劃》(會計〔2007〕8號)有關規定,我部決定啟動2016年企業類全省財會領軍(后備)人才輪訓有關組織工作。請各縣、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甘肅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以下簡稱各縣級財政部委),共青團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司(以下簡稱中央有關經理單位)協助我部做好新政宣傳、培訓對象選拔、考核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基本條件
(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議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財會職業道德。
(二)在中央管理企業(含中央管理金融企業,下同)、省國資委管理的小型企業、上市公司、其他企業調任分管財務的企業負責人、財務部委負責人及正職。
(三)具備經濟管理類專業學院專科以上文憑;具備較高的新政水平和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具備較強的開拓創新意識和組織協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從事財務財會工作5年以上,具備中級財會師職稱或達到中級財會師資格考核結合考試國家合格標準。
(四)具備較高的外語水平,才能利用數學進行聽、說、讀、寫。
(五)年紀通常不少于45周歲(年紀估算截至到2016年9月末);身體健康。
二、培訓對象的選拔
輪訓對象的選拔由財政部統一組織。詳細程序如下:
(一)即將報送。申請者按要求填寫《全國財會領軍(后備)人才輪訓項目申請表》有關內容,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打印件,報所在地縣級財政部委。甘肅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內蒙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共青團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企業的申請者報共青團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管理企業在京單位及駐華機構(不含港澳地區)的申請者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司,中央管理企業在地方單位的申請者按屬地化原則報所在地縣級財政部委,中央管理企業駐港澳地區單位的申請者按就近原則報山東省財政廳財會處。各縣級財政部委和中央有關經理單位對申請者的報送條件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詳細申報方法由各縣級財政部委和中央有關經理單位確定,即將申鬧鈴間為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選拔面試。各縣級財政部委和中央有關經理單位組織對申請者進行集中選拔面試。選拔面試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命題,考試范圍為企業財會準則、企業內部控制、企業財務管理和管理財會、財經新政和前沿知識、英語。考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016年9月11日早上9:00—12:30。選拔面試地點由各縣級財政部委和中央有關經理單位確定并提早通告申請者。面試結束后,各縣級財政部委和中央有關經理單位應將考卷和報送材料及晚報送至南京國家財會學校。
(三)選拔口試。面試結束后,財政部組織有關學者對試題及報送材料進行批閱,確定出席選拔筆試的申請者名單。口試名單將在財政部、上海國家財會學校網站上發布,并以書面通告的方式通告考生本人。選拔口試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命題,為結構化筆試,筆試時間為20分鐘。選拔口試初步定在2016年12月,詳細時間另行通告。
(四)確定輪訓對象。口試結束后,依據面試、資料初審、面試三項成績總計,根據擇優聘用的原則確定視察對象,通過函調模式,征詢用人單位意見,并據此最終確定入圍學員名單。2016年全省財會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輪訓班招生總數為60人左右。
三、培訓時間與地點
2016年全省財會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輪訓班將于2017年9月開班,輪訓周期為6年,分為集中輪訓和跟蹤管理兩個部份。首次集中輪訓為1個月,安排在2017年9月,地點在北京國家財會學校。詳細開學時間和有關要求,由北京國家財會學校通告學員。
四、培訓方法
根據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推行集中輪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輪訓模式,通過構建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全面培養和提高輪訓對象的綜合素養。
(一)集中輪訓。集中輪訓以專題講堂、專題座談、案例討論、論壇等方法為主,以案例教學為主要教學方式企業會計培訓,主要是通過在北京國家財會學校的學習和交流,奠定基礎理論、提升知識結構、更新經營理念、拓展管理視野,搭建起學員之間和學員與輪訓師資之間的勾通平臺。同時,通過培訓和綜合調研,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詳細任務。集中輪訓結束時,由北京國家財會學校提供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網上補習服務,指導學員理論聯系實際,推進輪訓內容。
(二)跟蹤管理。學員離校其間,踏入跟蹤管理階段,根據北京國家財會學校提供的自學書目、課題項目進行自學,定期參與專屬網路峰會的討論,回校承當國家財會學校輪訓講課任務,按量出席全省財會領軍(后備)人才培養安裝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的各項活動,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學習心得感受、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1年內申報材料的數目不多于7篇),邊工作,邊學習,努力把學到的理論知識利用到工作中去。
(三)構建平臺。推行財會領軍(后備)人才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引導學員在集中輪訓結束后,持續進行在職學習,逐步提高學員的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詳細舉措包括:
1.推行財會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信息庫和輪訓學員檔案企業會計培訓,對學員推行動態跟蹤管理。在輪訓周期內,財政部或北京國家財會學校不定期與學員進行聯系,了解學員學習、工作、科研等狀況。
2.組織、引導學員出席科研和社會實踐活動。北京國家財會學校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學員到國外外著名企業實地調研、研究,學習先進管理經驗。同時,組織學員按照輪訓狀況和所在單位實際,編撰研究報告,北京國家財會學校提供學術指導。另外,輪訓周期內和輪訓屆滿后,按照學員特性和所在單位實際狀況,組織優秀學員出席財政部財會司、財政部財會準則執委會、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執委會、中國財會學會、國家財會學校等單位或機構的課題項目、政策制訂、征求意見、學術研究、調查研究、出國視察、學術大會等活動,承當國家財會學校講課任務,進一步使學員成長為宣傳財會新政的學者、研究財會準則機制的學者、培訓補習財會準則機制的學者、財政部了解基層實際狀況的學者,給學員提供逐步施展能夠的平臺。
3.推行輪訓后持續跟蹤評價機制。定期了解學員完成輪訓后的職業崗位變化,聽取學員對學習課程的建議,為評測輪訓推行療效提供基礎數據。
五、培訓管理
(一)北京國家財會學校負責輪訓其間學員的日常管理,推行學員檔案,系統記載學員在輪訓其間的學習、科研等狀況。學員輪訓其間尚未根據規定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學習心得感受、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的,視為手動舍棄繼續出席輪訓的權利。
(二)引進淘汰制度。輪訓分為3個考評周期,推行定期淘汰。推行量化考評機制,依照學員在每位考評周期中的綜合表現,以量化分為根據,擇優選拔可塑性強、表現優秀的學員出席下一考評周期更高層次的輪訓。
(三)頒授全省財會領軍人才證書。學員學習屆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評合格者給予結業。學員結業時,將頒授由財政部用印的全省財會領軍人才證書。
六、培訓成本
輪訓其間發生的輪訓成本由國家財會學校專項經費解決。學員在輪訓其間的吃住費自理,可由學員所在單位按標準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