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08 20:12:58作者:佚名
本文為您整理了2024年四川華信現代職業學院個人招生規定,主要包括學校信息、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招生規則等,以下是詳細信息,供您參考。
四川華信現代職業學院2024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規定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四川省2024年根據高職院校單考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考招生)工作有關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國家標準代碼、主管部門
(一)學校全稱:四川華信現代職業學院
(2)國家標準代號:14005
(三)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級別、學校類型、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種類
(一)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2)學校類型:私立
(三)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四川華信現代職業學院
(四)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五條 學校地點: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城洛大道3833號
第六條 學校在高職院校招生工作中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健全自律和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生和考試行為規范,嚴格實施“陽光工程”用于招聘。
第七條 學校成立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的有關政策、辦法和要求,研究制定擬訂本校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有關招生決定。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紀檢監察組,對高職院校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高職單一招生計劃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條(一)申請專業身體條件建議要求
1、交通運輸運營管理專業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殘疾或明顯身體缺陷,語言表達能力正常,無色盲、色弱和斜視。
2、服裝服飾設計、刺繡設計與工藝(蜀繡設計與工藝)、護理、助產、康復治療技術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二)申請校企合作專業建議要求(堅持考生自愿原則)
1、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由我校與中等職業學校北方志揚(北京)教育有限公司聯合舉辦,自愿報考以上專業的學生,??由中等職業學校北方志揚(北京)教育有限公司聯合舉辦。職業北方志揚(北京)教育有限公司負責就業推薦。
2、中西糕點技術、烹飪技術與營養專業是我校與北方釣魚臺飲食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校企合作項目,自愿申請上述專業的學生將被錄取由北方釣魚臺飲食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負責就業推薦。
堅持自愿申請的原則。上述專業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相關政策執行。實習培訓、技能培訓、中外合作、校企合作等不收取額外費用。
第四章 入場
第十一條 高職院校招生工作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實行“學校負責、招生監督”的招生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承認四川省規定的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形成的分數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報考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之間不會有分數差異。申請成績相同的2024年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按照四川省確定的同分高職院校排名規則錄取。
第十四條 報考專業時,如不能滿足考生申報的專業意愿,服從專業調整的網校頭條,由高分調整為低分至未完全錄取的專業;不服從重大調整的,將予以退出。
第十五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號)的規定,我校招收推薦、 2024年高職招生免試生,申請人須符合學校2024年高職單一招生專業及專業類別要求。
第十七條 考生可于4月10日17:00后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詢報名情況。擬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須按規定于4月12日12:00前提出。放棄的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1.擬錄取考生須在身份證復印件正面空白處手寫《2024年自愿放棄單項錄取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候選人及其家長須簽名并按手印。
2、將考生及其家長簽名并按手印的申請表傳真出來2024年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然后電話確認是否收到申請表。
3. 學校確認收到申請后將予以處理。
第五章 收費辦法及補貼政策
第十八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費和代理費按規定項目收取,堅持學生自愿、不營利的原則。
第十九條 國家教育資助項目和學生資助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財政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和省教育廳有關政策執行。其他部門。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考生被錄取后,須持錄取通知書,按照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學校辦理錄取手續。未請假或逾期未請假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新生入學后,學校對新生進行統一審核。復試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關招生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