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23 21:08:15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四川音樂學院
第四條 機構全國標準代碼:10654
第五條 學院地址:
1.錦江校區: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郵編:610021
2、新都校區:成都市新都區蜀龍中大道620號 郵編:610500
第六條 教育層次:研究生、本科、專科,以本科教育為主
第七條 學校性質:公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證書: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年限內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發給四川音樂學院畢業證書;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網校頭條,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十一條 招生工作機構由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辦公室組成。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委員會是高層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全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學院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學院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和國家核準的辦學規模等因素,合理確定當年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應當安排不超過招生總計劃2%的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控制和解決同等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四條 招生辦公室將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五章 入學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教育部規定的招生制度,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學生進行德、智、體質等方面的綜合測評,擇優錄取。考生須參加全省專業統考,成績合格。
第十六條 我院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在經省級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范圍內組織各藝術類專業學校考試。報考省級專業統考專業的四川省外考生,須參加省級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報考我院各藝術類專業的四川省內考生四川音樂學院是幾本,須參加四川省組織的省級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
第十七條 各專業錄取比例按照各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承認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經教育部批準制定的加分優惠政策,按照加分后成績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第十九條 我院是教育部規定的自主招生錄取分數線的高校之一。
我院對四川省考生執行四川省高考藝術類專業文化科錄取分數線。
對于省外考生,我院自行制定專業及格分數線和高考文化科目錄取分數線,省外考生專業及格分數線以不超過今年招生計劃數4倍的及格人數為準。四川省外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準考證分數線制定辦法【對于文理分省(區、市),我院對文理科分別制定高考文化科目準考證分數線】: ①廣播電視導演、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高考文化科目準考證分數線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5%【對于文理分省份雙線通過的考生,我院將文理科考生高考文化科目分數線按照一定公式折算后,與文科考生按照錄取規則合并排序,擇優錄取。折算公式為:文理科生高考文化科目折算分數=文理科生高考文化科目折算分數(化學課程總分×(文理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文理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音樂學、美術史論與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美術與設計學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不得低于原籍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的75%;音樂表演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不得低于原籍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的65%;舞蹈表演、編舞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不得低于原籍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的55%。
第二十條 錄取規定:考生經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體素質考試合格,專業考試成績、高考文化科目成績達到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院立項比例和分數要求的,將根據考生申報意愿,從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一)四川省考生錄取規定
1.普通本科類別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工業設計專業學生,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美術歷史及理論專業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高考文化科成績須達到四川省本專業高考文化科錄取分數線以上20分。
3.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導演、影視編導專業按高考文化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4.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錄音藝術、動畫、表演、廣播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藝術設計、美術學、設計學等專業本科生,音樂表演、戲劇影視表演、廣播與主持、影視動畫、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游戲設計等專業專科生,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我院對同等分數考生的錄取辦法:
①公共事務管理、文化產業管理、工業設計、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導演專業本科生和影視導演專業專科生四川音樂學院是幾本,按漢語、外語成績高低錄取。
②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將根據“視唱、視唱練耳、樂理”總成績和高考文化科目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③本科層次藝術史與理論、舞蹈、動畫、表演、廣播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藝術設計、美術、設計技術本科層次戲劇影視表演、廣播與主持、影視動畫、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游戲設計按高考文化科目總成績、漢語、外語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6、我院各專業審核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1。
7、根據專業考試內容和培養要求,我院下列招聘方向成績對應關系如下:
①在四川省音樂專業統考中,凡參加過音樂表演(鋼琴、鋼琴伴奏、手風琴、電子琴、電子鋼琴、西洋管弦樂)專業考試任意一項考試并獲得合格的考生,均可報考其高考志愿中的音樂表演(鋼琴調律)考試方向。
②在四川省音樂專業統考中,參加過音樂表演(西洋弦樂)招生方向考試并取得合格的考生,可在高考報名中填寫音樂表演(提琴制作)招生方向。
③在四川省音樂專業統考中,參加過音樂表演(西管樂器)招生方向考試并經考試合格的考生,可在高考志愿中填寫音樂表演(管樂器培訓)招生方向。
④在四川省音樂專業統考中,參加過音樂表演(民族音樂)招生方向考試并經考試合格的考生,可在高考志愿中填寫音樂表演(民族樂器發展)招生方向。
(二)省外考生錄取規定
1.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生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美術史與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動畫、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美術、設計學、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表演與廣播與主持藝術等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我院對同等分數考生的錄取辦法:
①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與編輯專業按照中、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②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將根據“視唱、視唱練耳、樂理”總成績和高考文化科目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③美術史論與理論、動畫、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美術學、設計學、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表演與廣播與主持藝術專業按高考文化科目、漢語、外語總成績排序錄取。
4、根據專業考試內容及培養要求,我院下列招聘方向成績對應關系如下:
① 凡參加過我院音樂表演(鋼琴、鋼琴伴奏、手風琴、電子琴、電子鋼琴、西洋管弦樂)任意一項考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均可報考音樂表演(鋼琴調律)考試。
②凡參加過我院音樂表演(西洋弦樂)招聘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也可報考高考音樂表演(提琴制作)招聘方向。
③凡參加過我院音樂表演(西管樂器)招聘考試并經考試合格的考生,也可報考高考音樂表演(管樂器培訓)招聘方向。
④ 凡參加我院音樂表演(民族音樂)招聘方向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也可報考高考音樂表演(民族樂器發展)招聘方向。
⑤藝術設計類10個專業(雕塑、繪畫、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產品設計、藝術與技術、動畫、戲劇影視藝術設計)考試科目相同,各專業成績互相承認。
⑥廣播電視導演專業與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考試科目相同,專業成績互相承認。
⑦ 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與攝影專業考試科目相同,專業成績互相承認。
⑧音樂表演類[聲樂(美聲唱法、民謠唱法)、歌劇表演、合唱]考試科目相同,專業成績互相承認。
5.音樂表演[聲樂(美聲唱法、民謠唱法)、歌劇表演、合唱]、美術、設計類10個專業按專業表演優先原則錄取,其他專業按自愿優先原則錄取。
6、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本科招生計劃原則上按4:1的比例分省(每4名該專業合格生制定1個本科招生計劃;高考和高考分數線均不足以制定招生計劃的省份,我院不再降低該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分數線,將剩余招生計劃轉至生源質量較好的其他省份)。
7.對于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以及高考科目、成績呈現方式有特殊規定的省份,我院將根據上述省份的有關規定,合理設置各專業高考文化科目錄取控制分數線。
8、來自四川省外、非我校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
第二十一條 我院招收文、理科生,公共教學外語為英語,英語水平不合格者請謹慎報名。
第二十二條 學制: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管弦樂指揮、合唱指揮)、雕塑等本科專業學制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專業學制為四年制本科,專科層次專業學制均為三年制專科。
第六章 入學體檢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院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指南》(教育部辦發(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藝術設計類專業(雕塑、繪畫、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動畫、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和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專業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對新生進行體質健康審核。對審核后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或不適合就讀所錄取專業的,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予以轉專業或開除學籍。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兩個月內,學院將進行專業評審,評審不合格的學生,按招生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生入學和在校期間,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學校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嚴格執行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學生學費收費標準如下(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1.本科階段:音樂學、藝術史論與理論、動畫、播音與主持藝術9600元/年/生;設計學7200元/年/生;工業設計4920元/年/生;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4440元/年/生;其他專業12000元/年/生。
2、大專層次:廣播主持、影視動畫專業9600元/年/生;藝術設計、游戲設計、展示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專業7200元/年/生;其他專業12000元/年/生。
第八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 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辦法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入學咨詢、監督和申訴
第二十九條 學院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時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開招生相關信息。
第三十條 招生監督、申訴和咨詢
紀檢監察電話:
招生咨詢電話:
招生咨詢傳真:
學院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