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9 16:48:19作者:佚名
調劑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內容2024年四川輕化工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是滿足考生多元化自愿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各培養學院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感,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創新服務舉措,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范調劑流程;提高調劑效率,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暢通;加強工作檢查和問責,加強對調劑工作的監督,確保調劑服務規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細致。
我校部分專業設有轉學名額,名額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轉學服務系統”上公布。熱忱歡迎符合我校轉學條件的優秀考生來我校繼續深造。現將我校2023年轉學辦法公告如下:
1.調整原則
1.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具體請查閱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專業甲類考生“全國初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及我校復試分數線。
3.初試科目應與轉專業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相同。
①英語統考和數學統考應按順序調整,不可顛倒。
②在專業一或專業二預考中參加統考科目的學生,可轉讀我校非統考科目對應的專業。
4. 申請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似,且屬于同一學科類別。
我校同一學科類別內“相近學科或專業”的調整原則為:
● 學歷要求:
若專業代碼前兩位相同,07理科、08工科、12管理科可轉入我校相應專業。
● 專業學位:
①專業代碼前兩位為08,可轉入我校0854電子信息、0855機械、0856材料與化學工程、0857資源與環境、0860生物與醫學等專業。
②如專業代碼前4位相同:0451教育學、0951農業、1055藥學、1351藝術類,可轉入我校相應專業。0451教育碩士 原學位專業須與擬轉專業一致或密切相關。
③0452體育教育可調整為我校045112學科教育(體育),需符合0451教育學國家A區線。0454應用心理學可調整為我校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④035101法律(非法律)只接受報考法律(非法律)專業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035102法律(法律)只接受報考法律(法律)專業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
● 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互換:
如專業代碼前兩位相同,可將學術學位調整為相應的專業學位2024年四川輕化工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也可將專業學位轉為學術學位,統考科目須與學術學位考試科目相同。
5.2023年國家出臺新的碩士生招生調整政策時,按新政策執行。
二、調整說明
1.護理專業調整:報考護理專業(指體育科學與運動碩士、工程護理專業)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如被調整出該類護理專業,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考生該學科(類別)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報考“退役大學生專項計劃”和申請轉入普通計劃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所報考學科類別(種類)全國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三、調整程序
1.申請轉專業到我校的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究生招生網)“調整服務系統”,查閱我校各專業余缺信息、調整要求,填寫轉專業申請書。
2.各培養學院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報考學校、報考專業、初試科目、專業技能、科研能力、獲獎情況等綜合評價結果,確定復試考生,具體選拔辦法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向考生公布。
報考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相同的考生,同批次轉入我校同一專業的,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復試人選名單,不以考生提出轉學意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其他非學業水平標準為依據。總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統一考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初試科目與我校相關專業相同的考生,可優先排序。如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同一專業(學術學位與對應專業學位或同一專業學位類別不同領域),復試前報名未被錄取且已參加所報專業復試的合格考生,可不再參加復試(復試科目相同),并按優先排序進行調整。改變學習形式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相應調整執行。
3、每批次轉學結清結余后,各培養院校將向研究生招生網“調整服務系統”中復試名單上的考生寄送復試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復試通知,逾期不接受復試通知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考生應按學院要求及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按時參加復試。未經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5、對經我校復試合格并擬錄取的插班生,我校將在研究生招生網“調整服務系統”中發放候補錄取通知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候補錄取,逾期不接受候補錄取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
6.已接受待錄取的考生,未經我校同意,不得在研究生招生網絡“調整服務系統”上更改其待錄取狀態。
四、調整說明
1.我校確定研究生招生網“調整服務系統”志愿者鎖定時間為24小時,我校計劃余額信息將于調整系統開通之日起在研究生招生網“調整服務系統”中公布貝語網校,計劃余額信息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及時更新或關閉,每次調整系統開放時間不少于12小時。
2.轉學服務系統開通后24小時內,考生可在轉學服務系統中將自己的轉學意向轉為轉學意愿,但前提是滿足條件。
3.原則上,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數已達到該專業復試名額的,研究生院不再接受插班考生。
4.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如有最新錄取調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
四川科技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