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2 08:14:08作者:佚名
山東交通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交通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發[2024]2號)及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網校頭條,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交通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招生工作實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交通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3008
第五條 辦學層次與類型:專科、公辦普通高職
第六條 辦學地址:學校辦學地在濰坊、泰安,主校區在濰坊。濰坊校區位于山東省濰坊市渤海路7369號;泰安校區位于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天平湖路132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監督機制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議招生工作規章制度,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九條 學校紀律委員會負責招生工作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條 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按教育部、省教育廳批準的程序執行,具體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或學校招生信息網為準。
第五章 入學條件及原則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進行綜合測評,擇優錄取。
(一)學校分階段按“專業+學校”并行報名方式招收山東省高考生。即對所有已入檔考生,按照專業偏好,按專業計劃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錄取后,對未完成專業計劃的專業進行招收。山東省大專定向培養士官生先期批次錄取原則為分數線明確,即按照“分數優先、隨心所欲”的錄取原則,按入檔分數線從高到低錄取。若考生入檔分數相同,如入檔信息中考生排名明確,則按排名錄取;無排名信息的,則按語數總分、語數或數學最高分、外語成績、外語聽力成績錄取(無相關成績按0分計算)。
(二)面向山東省以外省(區、市)招生,對經考核合格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自愿錄取”的錄取原則,按照高分到低分原則錄取。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規定執行。
(三)春季高考對報考同一專業的考生,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擇優錄取。拔尖技能人才錄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政策執行。
(四)外語要求。對外語水平不作限制,入學后除工業機器人、機械設計與制造兩個中外合作專業以俄語授課外,其他新生均以英語授課。
(五)高考選修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份2024年招生計劃和學校招生規定為準。
(六)男女比例。鑒于專業特點及就業情況,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建議男生報考,女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不限制錄取男女比例。
(七)考生須通過思想品德考核。考生身體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的規定。其中2024年山東交通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三個專業從事海員就業的考生體檢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健康檢查國家標準》(GB30035-2021)。高鐵旅客服務、航空乘務、國際郵輪船員管理三個專業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相關要求。其中,高鐵旅客服務、航空乘務專業男女生建議身高分別為175cm-185cm、163cm-173cm;國際郵輪船員管理專業男女生建議身高分別不低于173cm、160cm。
(八)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補貼政策
第十二條 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改革委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和完善高等學校學費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學費〔2023〕559號)執行。退費標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通過獎、貸、勤工助學、助學、補助、減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艱苦補助、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院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2024年山東交通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學校在三個月內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復審,復審發現學生在注冊、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或者有其他違反紀律、違規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山東交通職業學院;證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副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任何以山東交通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咨詢電話:-8781827;監督舉報電話:-8781830;舉報電子郵箱:;招生電子郵箱:;學校網站:。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東交通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溫馨提示:如想了解更多山東交通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及錄取規則,可在“猜志愿填報助手”中查看,復制打開以下鏈接:,各大手機應用商店均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