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0 15:48:14作者:佚名
1. 工作原理
1.堅持科學選拔。采取多元化考試方式,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堅持綜合考核,突出重點。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以德為先。重點全面考察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
(四)堅持客觀評價。無論是專業能力考核,還是綜合素質考核,都要有量化的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優化考生服務,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2. 組織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全校碩士生招生工作,制定相關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錄取工作。
(2)學校復試工作組由學校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部、紀檢監察室、黨委保衛部、黨委學生工作部、教務處、計劃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基建和后勤管理處、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和研究生院組成,保證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3)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學院碩士生復試工作,負責處理考生在復試過程中提出的疑問和申訴。
(四)復試由各學科(專業、方向)根據實際情況組成復試小組,負責具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及考生答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存,任何人不得修改。
3. 重測率
各專業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接受插班生的專業復試比例適當提高。
4. 重考成績
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詳細要求請參閱我院網站《西南政法大學202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第二次公告——復試成績基本要求》。
5. 復審費用
學校將按照物價局核準的標準收取復試費,具體復試費用及繳納辦法請參見《西南政法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以下簡稱《復試須知》)。
6. 復審方式
1、復審方式:現場復審;
2、復試地點: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
VII. 復試安排
1. 第一批
復試時間:2023年3月24日-3月26日
復試專業:專業學位類別,包括金融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翻譯碩士(英語翻譯)、新聞傳播碩士、審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全日制法學碩士、非全日制法學碩士。
(二)第二批
復試時間:2023年3月31日-4月2日
復試專業:學位類別包括哲學、應用經濟學、法學理論、法制史、憲法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訴訟法、經濟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社會法、知識產權法、偵查、醫法、人權法、監察法、人工智能法、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外國語言學、新聞學、傳播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國家安全。
注: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參加重考,視為自動放棄重考資格。
8. 報名補考
考生應按照《復試須知》的要求辦理復試報名,報名時攜帶復試通知書、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以備隨時查閱。
學校將對考生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查結果、學生證等原報名材料及考生本人資格進行審核,并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不符合條件者,不予參加復試。
九、復審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1. 筆試
1、專業課程考核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職業能力,每門課程時長3小時,滿分150分。
考試科目為考生在網上申請時選擇的科目(專業、方向),與《西南政法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復試欄中專業課考試科目相對應。
2.同等學力補考內容為所申請專業必修的本科核心課程,每場考試時長3小時,滿分100分,不計入重考總成績。
考試科目為考生在網上申請時選擇的科目(專業、方向),與《西南政法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附加考試科目欄中的考試科目相對應。
3.審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復試期間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 面試
1、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品質、應聘人員對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本專業發展潛力、科學研究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應聘人員的言行舉止和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50分。
2.面試由復試小組進行,小組成員直接向考生提問或考生現場抽題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成績由小組成員依據《西南政法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量化評分表》自主評分,然后取算術平均分。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口語考試原則上由復試組組織實施,成績計入面試成績。
對于復試組無法自行組織實施的小語種聽力、口語測試,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可以協調外國語學院教師予以協助。
(四)審計碩士招生專業目錄復試欄中“審計”專業考試由學科組織實施;會計碩士招生專業目錄復試欄中“會計”專業考試由學科組織實施。
10.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考核
學校通過復試現場考察、調取擬錄取考生檔案、考生實際表現等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品質。
11. 復試總成績
1.學位復試總成績組成
學術型考生復試總成績為專業課考核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總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考核150分,面試150分。
2.專業學位復試總成績組成
1.專業學位(不含審計碩士、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復試總成績參考面試成績,總分為150分。
2、審計碩士、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復試總成績為思想政治理論考核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總成績為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100分,面試150分。
(三)同等學力補考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12. 考試總成績
1.學位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總成績=第一次考試總成績×60/第一次考試總成績+補考總成績×40/補考總成績
(二)專業學位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總成績=第一次考試總成績×70/第一次考試總成績+補考總成績×30/補考總成績
(3)轉專業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詳見《西南政法大學2023年轉專業碩士學位招生辦法》。
十三、招生原則
(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程序,綜合考慮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確定錄取人選名單。
(二)按考生復試科目(專業、方向、學習形式)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名單。集體復試科目(專業、方向、學習形式)按集體錄取,按集體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名單。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初試總成績排序。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安排錄取,按照考生標準分數由高到低排序確定。考生標準分數=“(考生總成績-考生所報考院校所有復試考生成績總平均數)/考生所報考院校所有復試考生成績總標準差”。
(四)不予錄取的情形
1.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申請人,不予錄取。
2.未參加補考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面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專業課考試(審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專業課程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除外)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考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6.審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低于60分2024年新疆政法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視為考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7、同等學力補考成績未達到60分者,視為考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8.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4. 體格檢查
擬錄取考生應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體檢要求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提交體檢報告時間另行通知。
15. 接受轉讓
1. 接受轉學專業
全日制:020200應用經濟學、120200工商管理、025500保險碩士、055101翻譯碩士-英語翻譯;035102法律(法律)涉外律師方向、035101法律(非法律)涉外律師方向、035102法律(法律)國際商法與爭議解決方向、035101法律(非法律)國際商法與爭議解決方向、035102法律(法律)國際仲裁方向、035101法律(非法律)國際仲裁方向;
兼讀制:035102 法律(法律)、035101 法律(非法律)
(二)接收轉讓請求
學校通過“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受理轉學申請,各專業專業目錄、政策要求及辦理程序等詳情2024年新疆政法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請參閱《西南政法大學2023年碩士轉學工作辦法》。考生登錄轉學申請系統報名,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轉學申請系統網址:)。
16. 初試加分政策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要求,符合初試加分條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試加分政策。加分后能達到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進入復試;加分后能滿足相關專業調整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整復試。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可獲得最高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核實后給予加分。
17. 審查程序
考生如對第一次復試結果有異議并有充分理由的,可在專業(方向)總成績排名公布前,向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提出書面復試申請。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核實確實存在問題的,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相關專業將為其組織第二次復試,其第一次復試成績無效。
18.嚴格考風考紀
學校對違反校規、違紀、違法的行為嚴肅查處。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和考生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在學科(專業、方向)復試結束前不得泄露、傳播復試試題內容及其他相關信息。
根據相關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為他人組織考試作弊提供作弊設備或者以其他方式協助;以作弊為目的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考試試題、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考等行為,均屬違法犯罪。在復試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英語作文網,其記錄將被納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9. 信息披露
1、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等復試錄取信息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相關信息以網站公告為準。
(二)我校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平臺內部信息、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開或發送的任何相關信息、文件和信息均視為已送達。因考生個人過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