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2 14:51:34作者:佚名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而被暫停參加高考,且仍在暫停期內的。
3、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計劃
1)招生院校
招生機構為我省具有普通本科院校招生資格的普通本科院校和職業教育本科院校。
2)招生計劃
招生院校提出申請后,教育部門根據高職院校(專科)畢業生規模和高校辦學條件審核下達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廳下發的招生計劃,招生學校編制分專業計劃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統一公布。 各高校招生計劃面向全省符合條件的學生開放。 原定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生、軍人招生計劃單獨列出。
3. 登記工作
1) 候選人類別
考生分為四類:普通考生、以前已報考并注冊的貧困家庭畢業生、免試獲獎考生、退役大學生和軍人。 報名時,考生可以根據報名條件和個人意愿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報名。 報名時確定的考生類別作為考生參加考試和錄取的依據。 考試、申請、錄取期間不得更改。
2)資格審查
普通高職院校(專科)應屆畢業生注冊資格由生源院校審核。 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升本科統一報名。 退役大學生和軍人的報名資格由來源院校和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退役軍人事務廳審核。 獲獎免試生的資格由招生機構審核后報省教育考試院。 原登記貧困家庭畢業生的資格和加分資格由學生所在學校審核后報省教育考試院。
3)報名時間及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2月18日9:0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并在普通專科專科到本科生的管理信息系統。
4) 網上支付
根據《關于重新印發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行政收費的通知》(川價改價條例[2022]484號),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升本科考試費用80元/生。 網上統一繳費按照普通高校管理信息系統提示進行。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及繳費的,視為主動放棄報名。
具體報名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發布文件公布。
四、考試工作
1)考試類別和考試科目
四川省組織普通高等學校考試分為理、工、農、醫和非理、工、農、醫兩類。 理、工、農、醫專業考生參加高等數學、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考試; 非理工農醫專業的考生參加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考試。 高職(專科)各專業考試類別和考試科目詳情請參見《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專業指導目錄的通知》 (試行)》(川教函[2023]277號)。
各考試科目的考試題目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4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要求的通知》統一規定。 每門考試科目滿分為150分,總分為45??0分。
2)考試時間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將于4月6日至7日組織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安排如下:
3)考試組織
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各考試中心負責具體實施。 考點原則上位于考生就讀學校,考試必須安排在標準化考點。 不具備標準化考點條件的高校不設立考點,安排考生就近參加考試。 學生所在學校有義務承擔考試任務,并按照要求保證試卷運輸、儲存和組織考試的安全、保密。
4) 打印入場券
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后,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按照提示打印準考證。 同時,仔細檢查準考證上的所有信息,包括照片是否正確。 如有錯誤2024年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英語作文,應立即向學生所在學校申請更正,避免因信息錯誤而延誤考試。
5. 評分、成績公布及評審
四川省專升本考試評分工作由省招考委員會統一組織,所有評分均在網上進行。 評分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實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牽頭,評分院校負責”的辦法。 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成立普通高等學校評分指導委員會,負責各學科評分工作。 指導工作。
閱卷工作嚴格按照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閱卷工作細則》的要求進行。 省教育考試院制定了網上閱卷實施方案,組織實施了答卷掃描評價。 大學有義務承擔普通高等學校的分級考試任務,選配分級教師和工作人員。 閱卷室根據出題機構提供的《參考答案》和《評分參考(指南)》,結合考生答題的實際情況,制定評分規則。 要加強評估管理2024年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強化措施,確保評估過程安全和結果準確。
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省教育考試院)查詢并打印考試成績。 對考試成績有疑問需要申請復核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到來源院校報到。 成績復核結果由所在院校通知考生本人。
6. 下劃線
省招考委員會分別劃定理、工、農、醫四類、非理、工、農、醫(不含英語、文體)、英語、藝術類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體育,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 各高職(專科)專業劃線類別詳情請參閱《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指導目錄》指導目錄的通知專業(試行)》(川教函[2023]277號)。
7. 志愿者申請表
1)志愿者設置
普通高校的申請程序預計在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并公布考生分數后完成。 普通考生、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免試獲獎學生、退役大學生、軍人等均設置30個平行選項,每個選項包括1個招生學校和1個學校招生專業。 原登記為注冊考生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可同時報考普通考生。
2)如何填寫志愿者表格
全省實行志愿者申請網上填寫方式。 考生應仔細閱讀本次考試相關院校招生簡章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規定和招生計劃,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寫招生院校和專業,考生對其所填寫選項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考生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上登錄賬號、密碼等個人信息。 因應聘者遺漏或錯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確認。 截止日期后,申請表將無法更改。 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寫申請表的,視為自動放棄。
志愿者申請表的具體填寫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發文公布。
8. 招生
1)招生組織與管理
招生工作按照“高校負責、招生監督”的原則,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開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部采用電腦遠程在線招生。 高等學校和省教育考試局要確保招生所需的軟硬件到位,保證網絡暢通安全。
申請成績(含統一考試成績和加分,下同)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大學轉學要求的考生,由學校自行決定錄取決定。 其余問題學校也將負責解釋和處理。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至本科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執行情況,糾正違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細則的行為。
2)錄取批次
普通高校招生按照免試生(含免試獲獎學生、退役軍人)批次、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批次、普通本科生批次的順序進行。候選人。
3)備案規則
省教育考試院遵循平行志愿提交的原則,采取“排名第一、跟隨志愿、一輪投票”的方式。 即,提交分數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同批次考生中,首先根據提交分數進行分類。 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根據優先順序原則,按照考生并行意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搜索。 一旦找到未完全規劃的專業(學校),則將方案提交至專業(學校)。 。 對考生進行排序時,提交分數相同的考生的排序規則如下:理、工、農、醫類按照高等數學、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非理科、工科、農醫類(不含英語、藝術、體育))按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英語類按照大學英語、大學語文、計算機基礎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文體類按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單科成績相同的學生同時提交。
4)志愿者征集
每批未完成計劃均采取公開征集志愿者的方式,相關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在征集志愿者前公布。
5)發出錄取通知書
錄取完成后,各招生機構須在學校官方網站上公布錄取考生名單。 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錄取考生名單公布且無異議后,招生機構應當對擬錄取考生名單的錄取類型進行標注,并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 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并生成電子考生錄取名單。 ,作為考生的正式錄取依據。
招生學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 校長在錄取通知書上簽字并加蓋校章,并負責將錄取通知書通過郵政快遞寄給收件人。 承認候選人本人。
6) 免試及加分政策
1. 免試
1)在重大比賽中獲得高水平獎項的候選人。 榮獲世界技能大賽中國國家隊選手、榮獲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的項目負責人、榮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選手符合普通高等院校的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專科)應屆畢業生,符合專科至學士學位報考條件的,可向招考機構提出免試申請,相關院校進行資格審查。
2)退役大學生軍人。 符合申請條件的退役大學生、軍人,免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升本科統考。 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對相關職業適應性進行綜合考試。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生意愿,擇優錄取。 離退休大學生職業適應性綜合考試時間為2024年4月6日9:00-11:00。職業適應性綜合考試及錄取程序另行文件公布。
3)在校學習期間受到政府表彰、獎勵,并受到市(州)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獎勵,且自學年起符合專科或專科錄取條件的考生普通高等學校,可向招生機構申請入學。 提交豁免申請,相關院校進行資格審查。
錄取后未報到并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試政策。
2. 額外積分
1)在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金獎的項目成員,將額外獲得5分; 在四川省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銀牌、銅牌、金牌的,額外獲得3分。
2)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三等獎或四川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加3分。
3)獲得“四川省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者,獲2分。
滿足上述多項積分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積分值最高的積分政策。
凡擬享受免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自行申報資格,按要求提交相應資格審核證明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志愿者申請等手續。 材料審核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發文通知。
考試合格免試、加分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高校向社會公布。 未公布的考生不享受相關免試和加分政策。
7)原檔案戶籍貧困家庭畢業生專項計劃
鞏固脫貧成果過渡期,繼續安排適量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計劃,招收原注冊高職院校(專科)應屆畢業生。貧困家庭。
九、新生入學審核及學籍學歷管理
1)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大學生學籍和學歷電子登記辦法》(教學部)的要求[2014]11號),新生報到期間,招收機構須對已報到的新生進行復審,并提供錄取通知書、畢業證書、身份證、加分、免試等材料對錄取證明、錄取學生名冊、電子檔案等進行一一核對,嚴防冒充。 如發現考生信息不一致,須及時更正考生信息,審核通過后予以注冊; 對不符合報考條件、錄取條件、弄虛作假、違紀行為的,招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對無法提供經教育部審核批準的普通高職(專科)文憑的,招生機構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普通高等學校專科至學士學位學生就讀所錄取專業本科第三年學習。 就讀期間不得轉學或轉專業。 學籍管理和電子注冊按照教育部和高校有關規定執行。
3)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專科畢業至學士學位時,畢業證書上注明“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填寫以實際進入本科階段并頒發畢業證書的時間為準。
十、違規處理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或者其他社會人員在報名、考試、錄取等方面違反規定的,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部教育部令第33號)和《高等學校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涉嫌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犯罪的解釋》的規定,嚴肅處理。 《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規定,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本規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23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