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6 08:58:48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保證山西農業大學全日制本科生規范有序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西農業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條 山西農業大學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市、區)招生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綜合評價”的原則。評估和擇優錄取。”
第四條 山西農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西農業大學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113
第七條 學校地址:山西省晉中市太谷區名縣南路1號,郵編030801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辦學性質:公立
第十條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一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監督機制
第十二條 山西農業大學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負責全校本科招生總體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招生期間,學校設立招生辦公室、招生督導辦公室等具體工作機構。 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作為委員參加,監督招生過程和招生的公平公正。
山西農業大學新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張強簽字。
第十三條 山西農業大學學生工作部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四條 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招生工作和招生咨詢工作。 招生督導室負責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全過程督導,受理考生申訴及其他相關事宜。
第四章 申請要求
第十五條 外語要求: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言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語言。 但我們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提供英語、日語、俄語。
第十六條 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有關規定。 結合新業態發展設立的新專業,體檢標準參照相應學科專業體檢要求執行。 錄取后將進行復試,發現高考體檢弄虛作假的考生將被開除學籍。
第十七條 各專業(類別)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招生計劃的發放和使用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招生部門、學校網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條 調整比例:調整比例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 根據志愿填報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根據平行志愿提交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二十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根據學校定位和辦學條件,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統籌分配專業招生計劃,促進職業教育內涵發展英語作文,提高職業教育質量。教育質量。
第二十一條 招生計劃分配辦法:學校在征求學院招生計劃建議的基礎上,結合上一年度招生基數、計劃完成率、學生報到率、年度學生就業率、社會需求等情況,統籌制定不同省份、不同專業的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 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原則:我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年度本科生計劃招生總額的1%。 預留方案堅持集體討論、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主要用于生源質量把控以及對經過專業志愿調整并符合錄取條件的平行志愿考生的錄取。
第六章 入場規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招生,即按照考生的省招生分數線從高到低排序后,按專業順序錄取考生,不設分數線。差異。 提交成績相同的考生,生源地規定同等成績排名原則的2024年山西農業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按照規定; 未規定同分排名原則的,文史類按照語文、數學、綜合文科、外語單科成績依次錄取; 理工科學生按照數學、語文、綜合科學、外語成績依次錄取。
當考生成績不能滿足所填專業志愿時,如考生提交專業調整,學校將考生成績由高到低調整至招生計劃中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考生成績符合專業調整要求。報名已滿。 按照上述原則仍不能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招生中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偏好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實行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的省(市),執行本省(市)招生考試機關的相關招生規定。
第二十五條 對于高考加分或者減分錄取,我們同意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者高考招生管理部門關于加分或者減分錄取的政策和做法。減分。
第二十六條 藝術(藝術)專業錄取,專業文化課程成績按照有關省(市、區)藝術(藝術)專業本科評分標準執行。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規定標準的前提下,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滿分。 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課、漢語、外語成績總和錄取。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在專業課成績達標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直到。 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按照專業課、漢語、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七條 學校在山西省有關市(縣、區)招收公費農業生。 招生計劃由當年的上級部門批準并公布。 招收公費農業生時,對入學考生遵循“成績優先、符合意愿”的原則。 招生計劃所在縣的學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優先錄取。 縣內招生人數不足的2024年山西農業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原則上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學生。 錄取計劃所在地區(市)考生; 招生計劃所在地區(市)考生仍達不到錄取要求的,原則上由省內高分調整為低分。 如果學生選擇提交專業調整,則視為所有學區的所有專業均可調整。
學生入學時所在縣(區)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籍所在地為準。 預錄取考生須與目標就業地區(市)簽訂《公費農業學生教育協議》,方可正式錄取。 公費農業生畢業后到指定單位就業。
第二十八條 卓越人才實驗班實行分班、小班教學,整合學校優質教學資源,實行個性化培養,積極引進實踐教學資源,為學生提供廣闊的自主學習空間和社會實踐平臺; 學校部分專業按專業類別招生。 農業專業包括農學和農學(功能農業方向)兩個專業(方向); 園藝專業包括園藝學和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兩個專業。 按專業類別錄取的學生,入學后按照《山西農業大學專業類別招生及專業分流管理辦法》分流至專業類別內相應專業繼續學習。
第二十九條 動物醫學專業、獸醫公共衛生專業、城鄉規劃專業的學制為五年。
第三十條 少數民族考生必須能熟練使用漢語學習和參加文化課程。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學費標準嚴格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費發[2018]第 293 號)標準。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由山西農業大學頒發畢業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由山西農業大學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國際教育交流的相關政策和《山西省國際教育合作框架協議》,學校于2017年與博伊西州立大學等國外大學簽訂了校際合作協議。中美互認培訓課程和學分,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本科生申請到國外大學學習和交流。
第三十四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十余項,用于獎勵或者資助學習成績優異、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學校還為家庭特別貧困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以憑錄取通知書聯系當地教育部門,向原籍地申請助學貸款,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五條 錄取結果可以按照當地招生管理部門確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也可以在山西農業大學校園網站查詢。
學校網站:
電子郵件:
咨詢熱線:-6288909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西農業大學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