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6 11:03:16作者:佚名
第十一條 專業培訓不限于入學外語考試的語種。 入學后需要英語教學。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各省份、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照中國民航總局下發的文件執行。 第十三條 各省各專業招生人數以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計劃人數為準。 第五章專業要求第十四條空乘、民航保安兩個專業要求提前面試; 民航業務、民航業務(民航電子商務)、航空服務(航空旅行服務)、航空物流、民航安全技術管理、航空機電設備維修、航電設備維修、飛機制造技術、飛機結構等專業維修、民航特種車輛維修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 第六章 招生規則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當地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六條 進入普通類考生2024年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根據高考成績,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 若錄取過程中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數學、語文成績。 第十七條 進入普通類錄取的普通考生,在安排專業時,如不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按第二專業錄取,仍不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的,按第二專業錄取。根據他們的第三專業偏好錄取,依此類推。 無法滿足全部專業志愿的考生2024年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將隨機轉入未完全納入招生計劃的專業。 不遵守重大調整的候選人將被取消該計劃。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空乘專業、民航安全保衛專業的考生,必須取得我校空乘專業、民航安全保衛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后方可報考。
根據藝術類學生招生地區,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必須在該地區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控制線以上。 我校將根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拔優秀學生。 考生按照文科、理科普通招生分區,按照在我校的志愿填報順序,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如果考生錄取過程中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數學、語文成績。 第十九條 學院有權根據各省考生的專業申請情況,與省招生辦協商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學院有權與相應省級招生辦公室協商撤銷本省部分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 錄取通知書由學院招生辦公室郵寄至學生檔案中的地址。 錄取結果可以在網上查詢。 第二十二條 高校招生辦公室:; 學院督導室:; 學院網址:第七章收費標準第二十三條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物價銀(2000)120號)。 第二十四條 住宿費標準:每學年800元至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 第八章 獎學金和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經選拔優秀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助學金)。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高校綜合獎學金等。 第二十六條 對困難學生的幫助措施: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應當申請當地政府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招生時鄉鎮級以上或民政部門(證明須有負責人簽名及有效聯系方式),我校將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采取措施,協助學生申請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減免學雜費,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九章 入學與報到 第二十七條 新生應當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明按時到達學校,到指定地點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提前向學校招生辦公室申請請假。 未經學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學生,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和復試。 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的,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 凡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本章程由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重點專業: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全景圖: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過往成績: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申請指南: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計劃: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熱門校友:各種專業好文檔,值得下載,從教育、管理、論文、系統、程序手冊應有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