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02 07:56:57作者:admin2
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相關 規定,對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不得收取學費和學雜費,同時 規定學校或者老師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和變相收費,違反 上述規定的有關學校和老師將受到法律的追究。老師向違反校規的學生收取罰款,是變相收費的行為,無法律依據,是違反 法律的行為。
畢業好多年了,你還讓我回去?
換過之后估計你是要后悔的~~~~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吧!
不干!堅決不干!!!俺現在一天想去哪去哪,想干嗎就干嗎
如果調換俺可虧大了
饒了俺吧,
天天就為了些虛無的俄東西
還是趁早工作吧
我大二的,感覺大學就是工作之前讓你在痛快的玩幾年,沒意思,上課是為了等下課,我學的專業比較特殊是采礦工程的,學了一學期的結果全是理論的,到放假和我家附近一個礦區的地質科和技術規劃科的工人們學了一個星期,感覺在學校學的狗屁啊,一個學期的理論還不如一個星期的實際的呢,中國教育機構=贏利機構.
??自覺遵守校規校紀,養成良好行為習慣-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不詳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07-6-5
同學們:
本學期一開學,學校就把“學習日常行為規范,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班主任老師組織學生學習“中、小學生一日常規”;教職員工率先率范,為學生做出榜樣;政教處、團隊部組織文明監督查處違紀學生;絕大多數學生自覺遵守校規校紀。
??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校園內廢紙果殼少了,邊走邊吃零食的現象少了,在校園內說臟話、粗話,追逐打鬧的也少了。我們的校園變得更美麗了。但偶爾還見到少數學生身上有與學校紀律不一致的行為,影響我校學生的良好形象,影響我們美麗的校園環境,影響我們良好的學習秩序。
??如,3月7日下午5時許,初三(8)的顧飛糾集同班同學孫凱、初三(12)班學生趙俊與翻越柵欄進入我校的中加學校痞子學生打架,導致趙俊被打傷,影響極壞。3月8日晚上初二(2)的學生陳濤等四人不上晚自習,翻越柵欄蹓出去上網。3月13日上午初三(4)班學生陳斌利用課間時間出去買零食,藏在衣服下帶進學校。
??這些行為盡管發生在少數學生身上,但它影響的是我們泰州實驗學校的形象,也影響這些學生個人的成長進步。翻越柵欄不是文明人的行為,而是野蠻人的行為,迷戀網絡會荒廢學業,誤入歧途,亂拋廢紙果殼,污染環境,打架斗毆,擾亂社會秩序和學校程序,自己受傷,受皮肉之苦,嚴重的終身殘疾,甚至會失去生命;傷了他人,要承擔經濟責任,嚴重的還要承擔法律責任,甚至被判處死刑。
??為了嚴肅學校紀律,所以對上述學生中的一部分影響極壞者給予了處分,希望全體同學要引以為戒。
同學們,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不僅是一個學生品性修養的外在表現,而且是一個民族文化素質的具體反映,因此你個人的行為不僅是你個人的事,也是我們實驗學校的事,也是我們民族的事。
??請你認真學習日常行為規范,明辨是非美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自覺遵守校規校紀,養成良好行為習慣,做一個有修養有素質的中學生、做一個修養有素質的中國人,為你自己增光,為學校增光,也為我們偉大的民族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