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29 20:32:14作者:admin2
在加快改革戶籍制度的同時,創新和完善人口服務和管理制 度,逐步消除城鄉區域間戶籍壁壘,還原戶籍的人口登記管理功 能,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社會融合。建立居住證制度。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以居住 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 機制,并作為申請登記居住地常住戶口的重要依據。城鎮流動人口 暫住證持有年限累計進居住證。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強和完善人口統計調查制度,進一步改進人口普查方法,健全人口變動調查制度。加快推進人口 基礎信息庫建設,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收人、社保、房產、 信用、計生、稅務等信息系統,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 和共享,在此基礎上建設覆蓋全國、安全可靠的國家人口綜合信息 庫和信息交換平臺,到2020年在全國實行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 標識,依法記錄、查詢和評估人口相關信息制度,為人口服務和管 理提供支撐。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 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