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28 21:04:39作者:admin2
評價方法單一,多以口頭評價為主 評價多集中在集中教育活動中,更多的是教師對幼兒的評價,幼兒的自評和相互評價很少。 (4)評價過于關注結果,忽視過程性評價 老師們在評價過程中往往十分注重結果性的評價, 如在藝術活動中批評某個孩子折的飛機沒有別的小朋友折的好,而沒有注意到這個孩子在折的過程是多么的認真。忽視了幼兒的進步和努力程度, (5)評價參與者評價標準不一致 《綱要》指出:教師、家長、幼兒均是幼兒園教育評價工作的參與者,評價過程是各方共同參與、相互支持與合作的過程。在家長眼中,自己的孩子永遠是最棒的,跟教師對幼兒的評價經常不一致。這一點很讓一些年輕老師頭疼。 (6)評價范圍不廣,中間段孩子關注較少 很多老師反映,班上最能干的和最弱的孩子老師關注比較多,而中間段的孩子卻很少在老師的視線范圍內,老師也不知道怎樣來對這些孩子進行恰當的評價。 (7)評價技巧不科學、不靈活 老師們還提出了一個困惑,面對個別調皮兒童做出的極端行為,該不該點名批評?快放學的時候,如果發現了評價的教育契機該不該繼續進行下去?……這些反映出教師們在對幼兒進行評價時不夠科學,不夠靈活。